关于开展梳理基层政务公开事项
标准目录工作的通知
阿尔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28号)文件要求,各镇街、市直各有关单位立即开展梳理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镇街、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本部门机构职能及行政权力变化,对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完善。
2.各相关部门要于2023年5月26日前编制完成并报送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表电子版和扫描件,扫描件需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张 航 邮 箱:aeszwfwj@163.com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