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民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民政局:
近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政策全面落实和宣传告知专项行动方案》,为确保全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政策全面落实和宣传告知专项行动,制定了行动方案,共分为“动员部署、政策落实、跟踪督导、宣传告知、总结评估”五个阶段,时间从2023年11月上旬-2024年10月中旬,其中涉及救助领域的事项如下:1、全面落实基本生活救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及其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或临时救助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积极开展低保边缘家庭教助工作,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重病重残的,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在核算家庭经济状况时,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金等不计入家庭收入,就业创业产生的必要工作成本,可适当给予扣减。纳入特困供养范围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根据其意愿优先安排入住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
2、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在落实社会救助保障基础上,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帮助其渡过难关。
各盟市在统筹组织专项行动过程中,注意保存相关视频、图片和文字资料,及时报送活动方案、活动动态,切实做好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专项行动上月开展情况及相关资料于每月1日前报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