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计划实施中广核兴安盟阿尔山市20MW/160MWh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和中广核兴安盟阿尔山市20MW/160MWh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66kV送出工程决策事项稳评的公示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进一步提升阿尔山市供电稳定性和可靠性,助力阿尔山市高质量发展,经市发改委研究,由中广核(兴安盟)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计划实施中广核兴安盟阿尔山市20MW/160MWh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决策事项稳评和中广核兴安盟阿尔山市20MW/160MWh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66kV送出工程决策事项稳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15天(2024年94日至2024年918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公示内容将按程序上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阿尔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阿尔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举报电话:0482-7122211

  电子邮箱:aesfgw@126.com

  附件:1.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决策事项稳评公示.docx

  2.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66kV送出工程决策事项稳评公示.docx

  阿尔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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