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及市场监管总局等16部门《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国市监信(2021)111号)要求,阿尔山市卫健委、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阿尔山市公安局决定联合开展2024年度宾馆、旅店“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为切实开展好本次联合抽查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任务名称
按照统一规范的原则,本次任务名称为:2024年度阿尔山市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跨部门宾馆、旅店“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二、联合抽查检查事项
(一)对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检查。卫生许可信息、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公共用品消 毒情况、卫生知识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卫健委)
(二)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营业执照(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宾馆、旅店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是否实名登记、人证核验;是否存在涉黄、涉赌、涉毒情况的监督检查。(公安局)
三、抽查检查对象及范围
阿尔山市所辖区域内宾馆、旅店共计370家,按照2%比例抽取。各执法大队按照监管企业数量自行确定抽取比例。
四、职责分工
(一)本次抽查,由卫健委牵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作息公示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合一内蒙古)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任务、匹配监管执法人员,完成抽查检查并及时公示抽查检查结果。
(二)按照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原则,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各执法大队自行抽取联合抽查检查人员,检查人员按照检查工作要求开展检查。
(三)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被抽取的人员按照职能监管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协同监管平台一内蒙古)平合进行公示。检查人员对检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五、工作阶段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活动从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8月7日,分为三个阶段。
(一)随机抽取阶段(7月10日至7月14日)。由阿尔山市卫健委发起,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制定抽查计划,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取、选派监管检查人员。按照要求,制定本级的抽查计划、任务、匹配监管检查人员。
(二)实地检查阶段(7月17日至7月28日)。阿尔山市卫健委牵头,确定检查日程,协调安排检查用车,由联合检查组开展实地核查。除根据掌握的问题线索需要实施突击检查外,实地校查原则上应当提前与企业取得联系,一次性告知检查事项、检查时间以及需要准备的检查材料,并要求企业相关人员到场配合检查。实地核查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随机抽查检查表”,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由企业盖章,提高抽查效率。
(三)结果公示阶段(7月31日至8月7日)。本次部门联合抽查要按照“谁发起、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任务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各部门自行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一方不录入则没有完成抽查检查)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街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有效完成各项监督检查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阿尔山市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要加强沟通联系,并指导各执法大队做好联合抽查工作,确保此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顺利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