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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典型案例分享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7-31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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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典型案例分享

近日,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称:阿尔山市某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出售某有机大米,其中产品外包装有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但未见有机码和认证机构名称。经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认证行政监管系统”上核实提供的“有机码”认证信息,所认证的产品名称为大米,商品名称为“草原三河大米”,规格为5.000千克。而该批次大米外包装上的产品名称为“某有机大米,规格为2.5千克,两者信息不符。经查阿尔山市某农牧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无法提供某有机大米的有机码,在系统上也无法查询到某有机大米及阿尔山市某农牧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关于有机产品认证相关信息。该批大米外包装上标明大米产地为内蒙古兴安盟阿尔山市。经核实该公司提供的大米申请有机产品认证的纸质材料及产品生产投料相关记录,大米原产地为乌兰浩特市乌兰哈达镇三合村,地块编号为:SHYJ-01。

阿尔山市某农牧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出售的“某有机大米”,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产品外包装虚假标注“有机大米”字样和大米原产地,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条、《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法》,阿尔山市某某农牧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

在此,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为了让您所购买的食品货真价实,请在选购“有机”食品时,一定要通过查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认证行政监管系统”该产品认证信息与产品外包装标注的“有机码”信息是否一致,辨别真伪。若发现有机码过期或者假冒有机等信息可及时拨打12315、1234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时为您采购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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