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职能职责
一、机构规格
阿尔山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执法。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市场监督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完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阿尔山市辖区内市场经营行为违法案件查办,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市场监督综合行政执法方面有关工作,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竞争秩序监督执法。负责依法监督查处注册登记、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违法广告行为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查处。
(三)负责计量违法行为监督执法。监督、查处商品计量和市场主体计量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四)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执法。负责完成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
(五)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执法。负责完成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
(六)负责食品安全监督执法。负责完成全市食品安全领域执法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
(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执法。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药品(含中药、蒙药等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相应执法检查,查处相应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反垄断执法。依法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
(九)负责实施全市范围内缺陷和问题产品的责令召回及处置工作。
(十)完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职责任务,阿尔山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四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大队的政务和财务工作;负责大队信息化建设、信息系统维护、信息数据采集及汇总上报工作。
(二)执法一中队
负责受理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的核查处置工作;依法查处全市范围内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处理年度食品抽检中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
(三)执法二中队
负责受理注册登记、市场交易、知识产权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的核查处置工作;负责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负责查处注册登记、市场交易和知识产权违法违规行为。
(四)执法三中队
负责受理产品质量、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和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的核查处置工作;负责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依法查处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和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三、人员编制
阿尔山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编制10名;设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股级领导职数4名,执法人员5名。
阿尔山市产品质量计量检验中心机构职能职责
一、机构规格
阿尔山市产品质量计量检验中心为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
- 主要职责
1、执行计量强制检定、其他计量检定和计量器具产品质
量检验工作;
2、承担生产、流通领域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和计量检验工作;
- 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
- 负责本市药品的抽查检验、复验和委托检验工作;
- 开展与药品检验、药品质量等有关的科研工作,并
在上级药品检验机构的指导下开展药品快速检验工作;
- 负责本市医疗器械监督检验工作;
- 承担药品包装材料监督检验工作;
- 依法承担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流通、使
用环节的监督检验、风险监测、委托检验、技术复核以及安全性评价等检验检测工作;
- 承担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标准、技术规范
及要求、检测方法制修订的技术复核与验证工作;
- 承担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检验、委托检验、复验及
技术检定工作,承担相关国家标准制修订的技术复核与验证工作;
- 承担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指导、规划
与统计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经营相关单位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工作;
- 承担入境的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
器械的检验任务,为客商提供合法手续;
-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信息系统维护、信
息数据采集及汇总上报工作。
- 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编制
阿尔山市产品质量计量检验中心拟定编制6名,设主任1名, 检验检定人员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