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市公安局联合检、法、公证等机关落实《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

来源:市公安局 时间:2023-03-24 09:52:48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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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严宽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依法保障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3月21日下午,阿尔山市公安局联合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阿尔山市人民法院和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兴安公证处召开座谈会,研究讨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检、法、司四机关共同制定的《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试行)》。

  会议认为,《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试行)》积极运用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及时修复社会关系、实现社会矛盾环节的前端化解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执行此项制度,能够贯彻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切实提升刑事案件的办理质效,在保证公平正义的同时,又体现出司法温度。

   会上,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试行)》,并就合作协议共同研讨。  阿尔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委李贺在会上强调,公安机关要结合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实际,各司其责,积极做好《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试行)》的贯彻落实,在适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前后,做好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双方的风险评估预警,及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努力做到依法办案与化解社会矛盾并重、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会议明确了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启动程序、提存金额计算、提存流程及提存适用、领取程序等内容。会议就贯彻落实《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试行)》形成了会议纪要,并进行了会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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