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市财政局简介

来源:市财政局 时间:2023-01-04 09:39:28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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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尔山市财政局简介

  阿尔山市财政局是阿尔山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阿尔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一、市财政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拟订阿尔山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推进阿尔山市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二)负责管理阿尔山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全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全市经费开支计划、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阿尔山市政府委托,向阿尔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阿尔山市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阿尔山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办理阿尔山市财政与盟级以上财政、四镇财政所年终结算事宜。

  (三)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拟订彩票管理的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组织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拟订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盟市关于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拟订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限额管理。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外债相关工作。

  (六)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阿尔山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阿尔山市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建立国有金融资本报告制度。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和财政与金融协调配合相关政策,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阿尔山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七)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阿尔山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九)根据阿尔山市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本级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负责组织出资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工作。负责所监管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阿尔山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和自治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落实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十一)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阿尔山市内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督导和规范内部控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新闻宣传、安全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研究起草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机关安全保卫等后勤服 务工作;负责制定机关教育规划,指导财政系统干部培训工 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 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 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二) 预算股。拟订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负责市本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及预算指标管理。组织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研究制定市本级部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负责政府预算信息公开和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管理;组织市本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和项目库管理。承担财政转移支付和年终结算工作,办理市级与盟级和市级与镇级财政结算,指导财政所预算管理工作。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算。承担军队、武警等预算管理工作。承担与市人大财经委的有关联络工作和审计、税务部门 关于预算执行的有关工作。

  (三) 国库税政股。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 拟订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中收付制度。负责阿尔山市本级预算资金收支总会计核算。 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编制阿尔山市本级并汇总全市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财政总决算及部门决算。负责国库现金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执行上级税收政策,按规定权限审核报批地方税减免和税率调整工作。拟订非税收入标准,承担本级非税收入管理。负责阿尔山市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库管理工作。负责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做好非营利组织等免税工作。负责税务部门相关经费保障管理工作。

  (四)综合一(社会保障股、综合股、会计股、绩效管理和监督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 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阿尔山市有关资金(基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分析预测阿尔山市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 作。负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和负责人薪酬改革。会 同有关部门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拟订 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和改革方案。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全市 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监督指导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依法管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工作。监督检查本行政 区域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对会计师事 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等情况开展检查;研究拟订预 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制度、管理办法。按要求对各预算部门 支出绩效实施财政重点跟踪监控。组织绩效评价结果的汇 总、报告和发布。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 有关监督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审计和监督 检查工作。指导全市开展内控工作。执行上级政府集中采购 目录,按职责分工核准阿尔山市本级预算单位编报的采购计 划,受理政府釆购投诉。对阿尔山市本级政府釆购活动实施 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全市政府采购工作。

  (五)综合二(行政政法股、教育科技文化股、法制股) 承担行政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 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公务支出制度体系建设。拟订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承担政法及相关部门预算管理和相关 领域预算支出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管理政法 转移支付资金并拟订相关管理制度办法。负责执法执勤用车 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编制核定及配备使用管理。负责监督 涉案财物的管理和处置;承担教育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 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管理本级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资金的支出预算。承担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教育收费支出管理等工作。承担宣传、文化和旅游、科技、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负责全市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研究提出修改、完善财政政策法规的建议。 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承担财政行政 执法监督、法律文书的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

  (六)综合三(经济建设股、经济贸易股、金融外经股) 承担发展改革、交通、住建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 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落实基本建设财 务管理制度,负责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 管理工作。管理住房改革和城镇、农村各类保障性住房资金。 管理重大水利建设基金;承担发展商贸、口岸、粮食和物资 储备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 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 理工作。组织落实国家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政策;承担地方 金融监管等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负责地 方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工作,承担自治区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 相关工作,研究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报告等相关制度。拟 订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有关政策。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 作(PPP)有关工作。拟订农牧业保险相关财政财务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国际经济关系和国际财金合作重大问题政策 研究,承担双边和多边财金合作。负责清洁基金管理。

  (七)综合四(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股、农牧股、资产管理股)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等方面的部门 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 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国家公园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 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承担农村牧区、扶贫、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提出有关农村、牧区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承担农业信贷担保、农牧业产业扶贫发展基金等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工业信息化、能源、国有资产管理、 军民融合、应急等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章制 度,承担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策、国有企业改革的财政政 策。负责编报和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拟订政府与企业的 分配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组织落实国有 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

  三、人员编制情况

  市财政局行政编制为11 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4名(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级领导职数7名。

  四、其他信息

  阿尔山市财政局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温泉街阿尔山市财政局办公楼

  联系电话:0482-71255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财政局 局长 刘贵柱

  五、下设单位

  (一)阿尔山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核定职能是负责财政零余额账户的管理及对账工作,办理与人民银行、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及国库股的对账工作;按照政府收支分类和会计核算的要求,建立账册管理体系,包括预算内、外资金支付总账;承担对全旗预算单位汇总的用款申请进行核对,合理划分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并下达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办理财政资金拨付;接收并核对预算单位的直接支付申请,向代理银行下达直接支付通知,向预算单位下达授权支付额度通知;承担并办理工资统一发放工作,登记支出总分类账及明细账,按日处理结报支出并定期进行支出信息统计;负责管理并定期核对预算单位用款计划、支出情况。

  机构规格:阿尔山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为股级公益一类参公单位,无内设股室。

  办公地址:阿尔山市财政局办公楼

  联系方式:0482-7125155

  邮政编码:137400

  办公时间: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徐善玲

  (二)阿尔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核定职能是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政策和规定,承担旗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服务和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政府采购资金的财务核算;建立与政府采购相适应的信息系统。

  机构规格:阿尔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为股级公益一类参公单位,无内设股室。

  办公地址:阿尔山市财政局办公楼

  联系方式:0482-7125505

  邮政编码:137400

  办公时间: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谢荣春

  (三)阿尔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核定职能是承担全旗各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的核对核算、编制及执行工作;负责全旗各预算单位人员、工资等基础信息库建设、维护等相关业务工作;负责提出基本支出定额标准调整建议;负责各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调整、初审及细化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预、决算核对,为部门预算的编制提供基础性和技术性服务;参与财政性投资的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实施效益的评审;负责财政投资项目的概算、预、决算和政策核对工作,并出具评审意见;参与相关财政投资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核对工作,对项目支出预算的执行和专项资金使用进行追踪、问效及检查;承担对财政投资项目进行效益评价工作,保障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运行;承担对财政性资金、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追踪问效和评价等工。单位规格股级。

  机构规格:阿尔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为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内设股室。

  办公地址:阿尔山市财政局办公楼

  联系方式:0482-7125502

  邮政编码:137400

  办公时间: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白锁成

  (四)阿尔山市国有资产会计核算中心

  核定职能是(一)负责国有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及产权界定;审核国有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 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进行预算管理,负责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按规定上缴经营收益。(二)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和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快报备案工作,建立国有资本统计信息网络,根据有关规定对外发布统计信息。(三)贯彻和落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国有企业制定的各项政策及制度、办法。协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拟订考核标准及对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并组织实施,对国有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职责,审核企业的年度投资计划,对项目开展过程跟踪监管并进行后评估;协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四)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会计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及会计人员受打击报复案件。(五)负责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建立会计人才信息库,全面管理会计人才信息工作。(六)负责解释、贯彻、落实和检查各项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依据管家财经法规,制定本市会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抓好会计基础工作,整顿会计秩序。(七)负责会计工作达标升级以及会计制度改革工作(八)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乡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九)编制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镇各项财政收支。(十) 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十一)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机构规格:阿尔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5个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安全等工作。

       (二)财务室。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三)国有资产运营股。负责阿尔山市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工作。

       (四)会计管理中心股。负责阿尔山市会计管理工作

       (五)会计股。负责阿尔山市四镇的财务工作。

  办公地址:阿尔山市财政局办公楼

  联系方式:0482-7125500

  邮政编码:137400

  办公时间: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刘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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