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通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新渠道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3-03-01 10:06:14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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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全面施行,不动产强制公证继承登记已经成为历史,为简化办证流程,结合营商环境“放管服”的要求,不动产登记中心秉持依法、便利、高效原则,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启动不动产非公证继承业务,开启阿尔山市不动产登记新局面

    非公证继承具体流程为: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并签署非公证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责任风险告知书。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非公证继承业务的开展,不仅避免了群众在公证机构和登记部门之间来回跑腿,减轻了群众的经济负担,化解了群众的遗产纠纷,维护了不动产继承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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