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来源:市审计局 时间:2023-04-07 14:54:35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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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市委、市委审计委员会和市政府决策部署,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阿尔山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决议,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年主要目标任务完成较好,“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

  ——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实惠企利民及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减负4,690万元;使用中央财政直达资金8,323.31万元,有效推动重点项目加快实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621元/月,较上年增长24元/月;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全年压缩“三公经费”1,287万元,节省资金用于“三保”工作;投资44,000万元新建温泉街和伊尔施地区集中供热项目并投入使用,极大地提高了供热服务水平,减少了污染排放;投资1,100万元进行既有小区改造,较好地改善了居民的生活环境;投资3,300万元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工程,新建幼儿园两所、风雨教室1座,有效的提高了教学硬件设施;投资1,000万元建设传染病房一处,完善了疾病控制设备设施;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34万元和1.4万元,较上年分别增加7.9%和11.2%,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力有效。安排1,057万元专项资金预防和处置地区疫情,加强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干部职工奋战在防疫第一线,全身心地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之中,实现本地区全年无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

  ——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投入乡村振兴资金5,274万元,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以产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努力开创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新局面。投入环保资金14,045万元,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生态建设不断加强,全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达98%。

  ——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更加实化制度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效果明显提升。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审计局共审计了35个具体审计项目,查出违规问题金额1,765.73万元,促进建设单位据实结算工程价款,为市政府节约建设资金4,487.54万元,上缴财政资金1,759.4万元,促进归还原渠道资金2.4万元,促进固定资产纳入账内管理252.33万元。移送有关部门处理问题线索5件,出具审计报告35篇,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送专题审计报告3篇。

  一、本级财政组织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本级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情况。

  2021年,本级公共预算收入191,6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52万元、返还性收入2,99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3,82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6,811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3,820万元、上年结余1,152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4,127万元;公共预算支出188,02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支出139,009万元、上解支出804万元、债务还本付息支出44,08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2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6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384万元、支出14,15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23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年结余3,956万元、本年收入70万元,支出3,956万元,年末结余7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071万元、支出7,026万元,累计结余5,396万元。

  (详见附表一)

  政府债务情况。截至2021年底,我市现有债务总额538,1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53,700万元、专项债务68,300万元、隐形债务216,10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强重点领域财力支撑,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预算和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缴未缴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4,095万元。

  市财政应缴未缴机关事业单位2021年度养老保险单位部分2,730万元和职业年金单位部分1,365万元,合计4,095万元。

  (二)专项资金平衡预算22,629.45万元。

  截至2021年末,市财政滞拨当年专项资金53,944.13万元,用于平衡预算支出22,629.45万元。累计滞拨历年专项资金131,044.4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超预算支出4,589万元。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阿尔山市2021年预算调整议案>的决议》(阿人常发〔2021〕47号),批复2021年度阿尔山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6,772万元,实际支出188,028万元,超预算支出1,256万元;批复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817万元,实际支出14,150万元,超预算支出3,333万元。

  (四)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27万元,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2021年,市财政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27万元,未履行预算调整审批程序

  (五)财政资金直接支付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1,175.56万元。

  2021年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财政零余额专户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将资金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1,175.56万元。

  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政法委、供销社、口岸管理委员会、市团委、市工商联等5个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从审计结果看,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各单位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会制度的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方面

  1家单位预算收入及支出账表不符,涉及金额145.62万元;1家单位结余资金和其他收入未编入预算,涉及金额134.65万元;1家单位预算未完成,涉及金额13.08万元;1家单位预算编制不精准,涉及金额1.99万元;1家单位超预算支出,涉及金额192.27万元。

  (二)财政资金使用方面

  2家单位固定资产未纳入账内管理,涉及金额12.79万元;1家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涉及金额6.46万元;1家单位将专项资金用于日常经费支出42.6万元;1家单位虚列支出0.84万元。

  (三)“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方面

  2家单位未如实反映“三公经费”,涉及金额8.49万元;1家单位公务接待费使用不规范,涉及金额2.2万元。

  (详见附表二)

  

  三、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去年6月份以来,审计了15个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审计金额34,830.13万元,促进建设单位据实结算工程价款,为市政府节约建设资金4,487.54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审计的15个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均存在多计工程价款问题;二是审计的15个项目均未按规定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三是部分项目建设过程中改变原设计内容,工程造价超原投资概算,重大变更事项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只以经济签证方式予以认可,导致工程建设程序违规,增加了政府债务负担;四是建设单位对招投标内容把关不严,出现招标文件中部分建设内容缺项漏项,个别建筑材料不符合环保标准等,导致建设过程中出现较大规模的变更;五是建设单位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地质勘探走过场,导致大部分房建类工程都出现基础超深问题,增加了财政资金负担;六是个别项目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职尽责,审计中提供不出隐蔽工程施工、主要建筑材料进场等重要监理日志资料,导致部分工程量难以核实。

  (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审计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组织,对民政救助资金、医保资金和社保基金的疑点数据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是: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2003年至2021年6月已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累计1,187.59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交存比例偏低,截至审计时交存比例仅为38.61%;二是公有住房没有交存维修资金,未开立专户管理;三是违规在多家银行开立维修资金专户,大额维修资金在各银行账户间相互转存;四是收取的维修资金原始凭证记账联不全,涉及143笔业务,金额91.59万元。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对我市2014年以来24个产业扶贫项目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发现的主要问题:

  涉农涉牧产业发展方面,一是市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实施的优质苜蓿草种植基地建设项目无明确实施主体,未签订相关补助资金使用协议,苜蓿草种植基地与阿尔山森工公司实施的沙棘种植基地重合;二是部分农牧业项目进展缓慢,影响专项资金绩效发挥;三是部分项目验收不认真、走过场,档案资料不健全,项目遴选程序流于形式。

  扶贫产业发展方面,一是未及时按规定将已完工交付使用的扶贫资产纳入固定资产账内管理。如2020年天池镇实施的中草药基地产业发展项目、2019年天池镇实施的返魂草晾晒车间项目、2019年五岔沟镇实施的林下产品加工车间项目均未及时将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账内管理,涉及金额400万元。二是项目建成后无利益联结机制及资产收益。如2018年至2020年天池镇投入250万元实施的中草药基地产业发展项目和杜拉尔村返魂草晾晒车间项目均无实质性资产收益;2019年五岔沟镇投入150万元实施的五岔沟林下产品加工及体验店项目无利益联结机制及实质性资产收益;2019年白狼镇投入516万元实施的白狼镇民宿旅游开发项目资产收益未落实。三是产业扶贫项目投入产出率低,整体效益不佳。抽查了2014年以来实施的24个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产业项目,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6,760.77万元,有关项目档案资料反映实现过收益的项目有11个,其余13个项目未产生过收益,累计实现收益128.36万元,综合收益率不到2%。

  扶贫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各级审计机关历年来对我市扶贫审计指出的问题,大部分都得到了有效整改,但在扶贫收益落实方面的问题整改中存在屡查屡犯情况。主要表现在: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当年整改效果非常明显,但未能做到持续落实,部分扶贫产业项目又出现拖欠租金、利益联结机制得不到有效落实、设施设备闲置浪费等情况,导致相关问题屡次出现在各级检查反馈的问题中。

  3.核查中发现存在违规报销医疗费问题,促进医保局追回违规报销的医疗费用9.1万元。

  4.核查中发现存在违规享受社保待遇问题,促进社保局收回违规享受的社保待遇16.3万元。

  5.核查中发现存在违规享受困难群体救助资金问题,促进有关部门追回民政救助资金4.03万元,医疗救助资金0.78万元。

  6.对我市各类保证金、评审费清理整顿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从审计调查结果看,我市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各类评审费用,在收费方面不存在转嫁给企业的问题、收取的各类保证金应退尽退,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7.对我市各单位公益性岗位、临时聘用人员等编外人员薪酬支出、社保费负担及人员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从审计结果来看,我市现有编外人员3533人,工资和社保支出2021年度共计11,250.17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为本级财政资金,个别单位工资负担较大且未及时缴纳社保费,存在一定社会稳定隐患,部分单位自聘人员未在人事劳动部门备案、未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不便于统筹使用。

  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情况

  对天池镇、明水河镇、新城街等6个单位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结果看,所审计的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能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基本能够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财务制度规定,预算管理和财政财务收支基本合规合法。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方面。1家单位应收未收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涉及金额100万元;2家单位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涉及金额105.01万元;1家单位扩大开支范围,涉及金额8.2万元;3家单位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2,101.69万元;1家单位任期内债务未纳入账内管理,涉及金额796.59万元;1家单位人为调整支出,涉及金额106.83万元;1家单位超范围使用现金52.36万元;1家单位未单独核算企业欠款,涉及金额295.82万元;1家单位决算编制不完整,涉及金额61.4万元。

  (二)资产管理方面。3家单位固定资产未纳入账内管理,涉及金额806.22万元;1家单位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涉及金额8.01万元;1家单位办公用房未进行竣工验收,涉及金额187.45万元。

  (三)“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方面。1家单位少反映公务用车维护费,涉及金额2.48万元;3家单位职工食堂收支未建账核算。

  (详见附表三)

  

  

  2021年对天池镇主要领导履行水流域治理及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2016年批复建设2018年应交工投入使用的天池景区污水处理站项目,至审计时尚未投入使用。

  二是2018年实施的以工代赈小流域治理项目实施不规范,未完成设计内容要求(责任主体为农水科技局)。

  三是天池镇河湖长制工作不规范,没有建立“一河一档”,设置的公示牌及公示信息不完整。

  审计指出问题后,天池镇积极进行了整改。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对财政存量资金规模、结构和结存状态,可统筹盘活存量资金规模以及财政存量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结果看,市财政能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逐步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工作制度,基本能够落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各项政策措施,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现的主要问题:

  9个部门结转结余项目资金405.95万元超过两年以上,审计指出问题后,财政部门已将上述结转结余资金405.95万元收回国库,重新安排使用。

  六、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对全市25家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及经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从审计结果来看,一是企业未真正树立市场意识,有关部门也未真正按市场化原则对企业进行管理。企业融入市场能力弱,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等靠要成为常态,没能做到可持续、高质量运营与发展。二是未建立科学有效、切合实际的国有企业管理与考核制度,责、权、利不清。企业不控制成本费用,不计算投入与产出,形成的亏损都由政府买单,给政府造成较大负担。

  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年来积极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健全完善审计整改跟踪督查制度,加大与市委、市政府、纪检监察、巡察、组织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力度,积极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年内市委、市政府共组织召开4次推进审计整改工作调度会议,对全市审计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有效促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2021年,本级审计共指出问题124个,除一些问题需要多个部门配合整改或因体制机制原因未整改的问题外,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成。通过强化审计整改,各部门预算管理水平不断加强,自觉遵守财经纪律意识不断提高。

  八、审计建议

  (一)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突出预算刚性约束,杜绝超算、无预算问题,严控零余额账户向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拨款行为;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严格按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办理资金支付;强化银行结算制度,严控现金支付限额和范围,杜绝超限额超范围使用现金行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按照政府采购事项名录要求,依照法定采购方式和程序实施采购,做到应采尽采;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落实对国有资产定期盘点制度,做到账、卡、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往来账款清理工作,新官要理旧账,财政部门应制定往来账款年度清理责任目标,并认真督促落实,切实解决往来账款长期挂账不清理问题;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切实加强财会干部队伍建设,通过招录专业人才、在职培训等方式,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专业化会计队伍,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和审核把关,纠正和杜绝会计报表数据和总账明细账数据不一致、不依法建账、不及时进行会计核算等问题,确保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完整领导干部职务变动时要办理经济事项书面职务交接手续,明确前后任的经济责任;应充分发挥住房维修基金在居民住房维修中的重要作用,不应一收了之、闲置不用;加大扶贫和乡村振兴产业后续培育力度,促进产业项目持续经营,不断发展壮大,确保国家相关政策、项目、资金在我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政策落实中发挥最大效益。

  (二)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管理,促进提质增效。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国有企业归属部门要积极清理长期不运营、无经营行为等僵尸企业;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点对点地制定和细化企业经营管理责任目标,明确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权、利及奖惩办法,并认真加以落实,避免责任不清、吃大锅饭、干好干坏都一样、给国家造成损失一走了之等问题。

  (三)加强对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依法制定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加强管理,促进依法履行工程建设程序,强化工程概(预)算控制,提高项目建设内容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实用性和绩效性。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投资概算(预算)、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进行工程建设,确需进行变更的,要依法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发改、财政、住建、自然资源等职能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不依法履行建设程序,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增加投资、增加政府债务;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就交付使用;不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建设工程账目长期敞口挂账;地勘、监理、质检等部门失职失责等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应追责问责,依法维护我市基本建设市场秩序。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审计局将跟踪督促,及时报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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