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市政务服务局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制度

来源:市政务服务局 时间:2023-03-09 08:59:21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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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政务服务局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函(国办公开办函〔2020〕2号),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和本机关的职权,向申请人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的行政行为。

本部门向申请人提供的政府信息,应当是正式、准确、完整的,申请人可以在生产、生活和科研中正式使用,也可以在诉讼或行政程序中作为书证使用,本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以及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属于本制度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对申请人申请公开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可以不予提供;对申请人申请的政府信息,如公开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甚至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按规定不予提供,可告知申请人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第三条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填写《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采用书面形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形式提出,由本单位代为填写。

具体申请方式有两种:一是当场申请。申请人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交申请表。二是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申请表,信函、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申请表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用途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四)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第四条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向本部门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或本组织的有关证明;以组织名义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否则,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受理申请后,认为有必要当面核实有关身份证明的,会要求申请人到指定的公开受理点接受核实。

第五条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申请人尽快获取所申请公开的信息,对一些要求公开项目较多的申请,本部门会要求申请人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对申请方式加以调整,即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只对应一个政府信息项目。同时,对将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拆分过细的情况,即申请人就一个具体事项提出多个内容相近的信息公开申请,也会要求申请人对所提申请作适当归并处理。

第六条 本部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会当场予以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和提供的,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受回执》(给申请人),并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制作《予以公开答复书(答复回执)》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制作《延期答复告知书》送交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第七条 本部门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在收到申请书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并制作《征求第三方意见告知书(给第三方)》《征求第三方意见告知书(给申请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第三方告知书(给第三方)》《征求意见函(共同制作机关)》。

第八条 本部门在向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前,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第九条 本部门收到申请后即时登记、编号,并根据下列情况进行审查:

(一)申请书不完备、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不符合“一事一申请”原则的,制作《政府信息公开补正申请告知书》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后重新提交申请表。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没有联系方式,无法答复申请人的,应当将该申请书登记后留存,留存时间为一年。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的,制作《无法提供答复书》送交申请人。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已经向社会主动公开的,制作《予以公开答复书(已对外公开)》或予以公开答复书(近期内对外公开)。

(三)含以下情形之一的,制作《无法提供答复书》送交申请人。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信访、举报、投诉等诉求类申请

4.重复申请

5.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6.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者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7.党务信息

(四)含以下情形之一的,制作《不予公开答复书》送交申请人。

1.国家秘密类豁免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类豁免

3.三安全一稳定类豁免

4.第三方合法权益保护类豁免

5.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四类过程性信息

7.行政执法案卷

8.行政查询事项

第十条 对审查后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部门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相应答复: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制作《予以公开答复书》(已对外公开、答复回执、近期内对外公开)送交申请人,书面说明公开的范围、方式、时间,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以及有关缴费事项。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制作《不予公开告知书》送交申请人,书面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制作《予以公开答复书》(部分公开)送交申请人,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并书面说明不应当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第十一条 本部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应当安排其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以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格式文书

一、程序处理文书

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受回执

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告知书

3. 延期答复告知书

4. 征求第三方意见告知书(给第三方)

5. 征求第三方意见告知书(给申请人)

6.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第三方告知书(给第三方)

7. 征求意见函(共同制作机关)

二、实体处理文书

1. 予以公开答复书(已对外公开)

2. 予以公开答复书(答复回执)

3. 予以公开答复书(近期内对外公开)

4. 予以公开答复书(部分公开)

5. 不予公开答复书(国家秘密类豁免)

6. 不予公开答复书(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类豁免)

7. 不予公开答复书(三安全一稳定类豁免)

8. 不予公开答复书(第三方合法权益保护类豁免)

9. 不予公开答复书(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0. 不予公开答复书(四类过程性信息)

11. 不予公开答复书(行政执法案卷)

12. 不予公开答复书(行政查询事项)

13. 无法提供答复书(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 无法提供答复书(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5. 无法提供答复书(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6. 不予处理答复书(信访、举报、投诉等诉求类申请)

17. 不予处理答复书(重复申请)

18. 不予处理答复书(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19. 不予处理答复书(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者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20. 不予公开答复书(党务信息)


一、程序处理文书

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受回执(一式两份)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回执

     年第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您(你单位)于        日通过当面申请方式向本机关提出   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获取                    

                                                  信息。

您(你单位)提交的材料有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将于

        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需延期答复,本机关将依法告知。办理进度查询电话:           

     

申请人签名: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告知书

依告〔20  〕第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 □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经审查,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需要补正下列内容:

□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 (本机关指导和释明) 请补充修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并重新提交;

□缺少身份证明,请补充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证明材料等);

□缺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请补充修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并重新提交。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请您(单位)在

        日前补正相关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3. 延期答复告知书

    依告〔20  〕第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延期答复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将延期答复,延长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感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4. 征求第三方意见告知书(给第三方)

    依告〔20  〕第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第三方意见告知书

(第三方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日收到(申请人姓名/名称)提交的关于                                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因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能涉及您(你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就是否向申请人公开该政府信息书面征求意见,请于收到本告知15个工作日内填写并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意见确认函》,供本机关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感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意见确认函

(行政机关名称):

我(我单位)于        日收到你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第三方意见告知书》(    依告〔20  〕第  号)。我(我单位)□同意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

□同意作区分处理后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相关意见材料附后(需指明不予公开部分,并书面说明原因)。

□不同意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相关意见材料附后(需书面说明不同意公开的原因)。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复函人:

(个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5. 征求第三方意见告知书(给申请人)

    依告〔20  〕第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第三方意见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名称):

本机关于        日收到您(你单位)□在线□信函□传真□当面□      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经审查,您(你单位)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能涉及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于        日征求第三方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答复期限内。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6.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第三方告知书(给第三方)

    依告〔20  〕第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第三方告知书

(第三方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已于        日收到您(你单位)回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意见确认函》。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政府信息不公开可能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予以公开,公开内容附后。

如对本告知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之日起60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感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7.征求意见函(共同制作机关)

    依告〔20  〕第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意见函

(被征求意见机关):

(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向本机关申请公开的        政府信息,经审查,该政府信息由你单位共同制作。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在收到本征求意见函后研究提出意见,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如不同意公开请说明理由。逾期未回复的视为同意公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二、实体处理文书

1. 予以公开答复书(已对外公开)

依复〔20  〕第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 □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您(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本机关已通过(政府信息具体发布网址)对外公开,请您自行查阅、获取。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现予告知。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2. 予以公开答复书(答复回执)

    依复〔20  〕第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 □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经审查,您(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本机关予以公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将该政府信息提供给您(复印件附后)。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3. 予以公开答复书(近期内对外公开)

    依复〔20  〕第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 □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您(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本机关将于近期内主动公开,您可通过  (获取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获取。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现予告知。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4. 予以公开答复书(部分公开)

    依复〔20  〕第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 □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经审查,您(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属于公开范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本机关将在

   年   月   日起提供该部分政府信息,届时请:

£到以下地点获取                       

£注意查收邮件

同时提请注意: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得超范围使用,不得擅自扩大知情面,也不能改变申请的用途,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查,您(单位)申请公开的                  属于: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涉及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政府信息;

涉及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政府信息;

与行政执法有关的,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政府信息;

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免于公开的其他情形,具体为                     

                                              

根据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于该部分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5. 不予公开答复书(国家秘密类豁免)

    依复〔20  〕第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经审查,您(你单位)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公开。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6.不予公开答复书(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类豁免)

    依复〔20  〕第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经审查,您(你单位)申请公开的关于                  的政府信息,根据 《(特别法律、行政法规)》 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公开。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7. 不予公开答复书(三安全一稳定类豁免)

    依复〔20  〕第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经审查,您(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公开。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8. 不予公开答复书(第三方合法权益保护类豁免)

    依复〔20  〕第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您(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经征求第三方意见和审查,该政府信息公开后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公开。

□您(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经征求第三方意见,第三方同意公开。经审查,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现提供给您(复印件附后)。

□您(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经征求第三方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经审查,本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予以公开,现提供给您(复印件附后)。

□您(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经征求第三方意见,第三方同意部分公开。经审查,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现作区分处理后将可以公开的信息提供给您(复印件附后)。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9. 不予公开答复书(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依复〔20  〕第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经审查,您(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属于本机关的□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 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公开。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10. 不予公开答复书(四类过程性信息)

    依复〔20  〕第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经审查,您(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属于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公开。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11. 不予公开答复书(行政执法案卷)

    依复〔20  〕第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经审查,您(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属于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公开。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12. 不予公开答复书(行政查询事项)

    依复〔20  〕第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经审查,您(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别法律、行政法规名称对该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七)项的规定,请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别法律、行政法规名称的规定办理。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13. 无法提供答复书(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依复〔20  〕第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经检索查找,您(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不存在,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现予告知。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依复〔20  〕第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经审查,您(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本机关不掌握。据初步判断,(机关名称)可能掌握相关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建议您(你单位)依法向相关单位了解获取该信息,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14. 无法提供答复书(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依复〔20  〕第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经审查,您(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不是本机关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需要本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不予提供。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15. 无法提供答复书(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依复〔20  〕第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本机关于于           日通知您(你单位)补正,您(你单位)于           日提交补正材料。

经审查,补正后仍不明确,本机关无法提供。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16. 不予处理答复书(信访、举报、投诉等诉求类申请)

    依复〔20  〕第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经审查,您(你单位)提交的                         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属于 □信访 □投诉 □举报事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您(你单位)可以通过□信访□相应渠道提出。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17. 不予处理答复书(重复申请)

    依复〔20  〕第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经审查,您(你单位)提交的                         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已于        日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依复〔20  〕第  号)。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本机关不予重复处理。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18. 不予处理答复书(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依复〔20  〕第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经审查,您(你单位)提交的                         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本机关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您(你单位)可以通过     途径     获取。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19. 不予处理答复书(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者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依复〔20  〕第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经审查,您(你单位)提交的                         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本机关□确认□重新出具您(你单位)已获取的信息,本机关不予处理。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20. 不予公开答复书(党务信息)

    依复〔20  〕第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日收到您(你单位)通过□在线□信函□传真□当面□      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您(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适用《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本机关不予公开,特此告知。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者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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