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河镇信息公开“三审”制度

来源:明水河镇政府 时间:2023-03-15 17:21:58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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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进明水河镇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三审三校”责任

  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做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把方向导向,增强宣传实效,提升推送效果,持续净化网上舆论生态,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要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批程序,严格落实“一信息一审核”要求。宣传委员为信息公开发布的第一责任人,部门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局办、村社区信息撰稿人员和发布人员为具体责任人。

  二、规范“三审三校”流程

  1、初审(一审)。各局办、村社区信息撰稿人员要认真撰写信息,把好稿件的语言文字关,逐字逐句审读,对字、词、句等认真细致把关,防止出现错字、病句等错误,保障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信息发布员要按照程序在进行发布。

  2、复审(二审)。部门分管领导把好公开信息的政策法律事实关,在全面把控文稿内容的基础上,对字、词、句认真细致把关,对信息稿件的文字规范、政策依据、发布价值以及信息安全性进行审核。信息发布员要认真对敏感词进行审核,确保无误后进行发布。

  3、终审(三审)。宣传委员重点负责把好政治导向关,从全局高度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政策法规、信息安全作出最终判断,不能作出最终判断的,应请示上级有关部门之后再做判断。终审通过后,由信息发布员按照程序进行信息发布。

  三、严肃“三审”纪律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发布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严禁发布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严格执行保密法规要求,凡涉及国家秘密、部门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暂不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不得发布。严格遵守信息发布规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把“三审三校”工作情况纳入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考核内容,对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个人,将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阿尔山市明水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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