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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阿尔山市司法局党支部关于五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司法局 作者:阿尔山市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2日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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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2日至7月1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司法局党支部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常规巡察。8月10日,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我局认真迅速开展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确保专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强化组织领导。对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局党支部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局党支部书记、局长为组长,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9月15日,局党支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进行全面对照检查,深入剖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坚决有效落实。

  (二)着力推动整改。经多次集体讨论,形成了《阿尔山市司法局党支部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制定整改台账,将整改任务落实到相关股室,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每周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逐项逐条研究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二、强化整改执行力,坚决认真抓好整改工作落实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着力提高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切实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安排全体干警于8月29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9月5日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二是要求党支部党员同志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撰写研讨稿,并制定相应学习计划。

  2.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扎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9月15日,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交流研讨,并结合自身工作做好总结。二是10月17日,召开全局会议,强调纪律作风,同时对全局笔记进行检查,避免雷同、抄袭现象。督促全局干部职工积极主动的深入系统地学习,做到不敷衍、不抄袭。

  3.对意识形态工作、民族宗教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司法局党支部按照学习计划落实意识形态的集中学习和自学,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党中央意识形态精神、学习习近平意识形态思想、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盟、市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精神、工作部署、工作措施,结合我局相关实际,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支部学习计划。二是9月15日完成一把手对分管领导的谈心谈话,谈话围绕各分管领导的分管工作、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思想上的问题开展,谈话取得一定成效。

  4.“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阿尔山市司法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完善“三重一大”台账和风险防控自查表,规范三重一大会议召开形式。二是9月8日在全局范围内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对“三重一大”召开形式、决策主体进行规范,确定以支委会或领导班子会议为主,会议符合规定人数后再行召开,现已整改完成。

  5.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阿尔山市公证处因未达到设立条件,无缝对接盟司法局、盟公证处在阿尔山设公证处代办点,为群众办理公证业务,没有出现本地群众不能在本地办理公证业务现象。同时,阿尔山市委组织部开展“绿色通道人才引进”向社会招录公证员资格事业编。阿尔山市公证处招录一名通过司考的自收自支事业编人员,但人员处于考核期内,不能承担公证员身份。二是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及村(社区)法律顾问均已实现全覆盖。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盟委和市委有关要求,严格执行落实《接待费用明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转发<兴安盟财政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打印并公示在财务办公室;二是严格落实出差者根据出差去向、地点、时间、任务填写并留存好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城市交通费等项目的《差旅费报销凭证》,严格落执行报销凭证附文件说明。三是进一步明确、规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完善报销凭证审查制度,严格执行报销人员签字、盖章、上交说明情况文件等程序,后续持续监督执行。四是财务分管领导、财务工作具体负责人员,进一步落实责任、严明纪律,抓好对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现金管理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和落实。

  2.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公证处已对应入未入的固定资产迅速补充录入,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定期清查、盘点,进一步加强账账、账实核对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继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派驻纪检组长监督整改过程。

  4.对下属单位监管存在漏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10月20日,公证处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发布第二批“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司法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等内容,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夯实了法律法规基础,提升了公证业务能力。二是对具体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公证处召开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进一步通报,强化公证处工作纪律。在停办业务,原业务人员调走新人陆续调入时期,加强业务纪律学习,以过硬的业务本领、过硬的纪律,不断提升的政治站位,在充分的准备下,早日让阿尔山市公证处正常开展业务。

  (三)聚焦基层党支部建设情况方面

  1.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明确支委会、班子会、工作例会职责范围。严肃组织生活会,严格要求方案、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内容、格式。二是9月14日召开支部委员会,指定一名党务工作者,负责党建各项具体工作任务。三是建立健全检查考核制度机制,扎实提升我局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科学性、规范性。

  2.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建工作责任建设。二是加强党支部成员、全体党员党建知识培训。三是加强党建工作纪律建设,强化党建工作内容落实,严格要求全体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四是按照要求对发展对象的材料进行审核,按时准备所有相关材料。五是是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明确选举结果。

  三、巩固扩大整改成果,长效落实整改工作

  (一)坚持学习常态化,增强责任意识。

  严格执行党支部意识形态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学习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坚决执行“三重一大”和财政资金使用等相关制度,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良好党风带动全局干部职工履行各项职责任务。

  (二)长效落实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

  对此次巡察整改工作要紧抓不放,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长效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健全长效机制,抓好成果巩固。

  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梳理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制定和完善一批有效制度,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司法局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确保巡察整改问题不回流、不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82-7185290。

  

  中共阿尔山市司法局支部委员会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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