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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来源:市司法局 作者:唐书迪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5日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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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弘扬诚信美德,共建诚信兴安”为主题,3月15日,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参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泉城美景步行街组织开展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法律书籍、现场解答咨询、设立法律咨询台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管理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民法典-合同编》》以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法律法规知识,同时围绕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热点问题,采取以案释法的形式,向群众重点讲解了假冒伪劣产品的识别方法和预防上当受骗的方法技巧、遇到假冒伪劣商品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普及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应用等相关知识。
  
  随后,市司法局普法志愿者走进商超及周边商铺,向经营者们宣传经营者的权利义务以及违法经营行为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等知识,发放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知识传单,引导其树立正确的经营观和维权观。
  
  本次活动,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5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不仅进一步普及了法律知识,促进平安阿尔山、法治阿尔山建设的开展,而且还有效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消费观,做到理性消费,遇到问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外对经营者诚信经营和广大群众关爱信用记录等方面也起到积极的教育引导作用。
  
  
  
  
  【本文编辑:吴国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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