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市乡村振兴局

来源:市乡村振兴局 时间:2023-04-26 16:05:34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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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尔山市乡村振兴局是阿尔山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市乡村振兴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盟委和市委相关决策部署,拟订全市乡村振兴开发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开展有关乡村振兴政策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行业乡村振兴政策。
     (三)指导贫困地区的乡村振兴工作,协调解决全市衔接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四)组织开展全市防返贫动态监测工作。
     (五)负责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衔接资金分配方案,做好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绩效考核工作。
     (六)负责组织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乡村振兴,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七)负责京蒙扶贫协作、中央国家机关单位定点协调联络服务工作。
     (八)做好防返贫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
     (九)承担组织、协调和指导阿尔山市革命老区建设工作。负责制定革命老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编制情况
       阿尔山市乡村振兴局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工勤编制1名。
三、内设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文件起草、印发,传递传阅,局内党建、宣传、纪检工作,协调会议召开等其他工作。
     (二)产业综合办公室。负责衔接资金及整合资金项目管理、衔接资金绩效考评、乡村建设、扶贫资产摸底汇总、庭院经济、就业帮扶、消费帮扶、厕所革命、项目库管理等工作,承担对财政专项衔接资金进行绩效考评;拟订市级财衔接资金分配计划;
     (三)京蒙协作办公室。负责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部门关于京蒙协作政策、文件精神,与各部门协调沟通,落实好各项京蒙协作各项工作任务;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尤其是在协作中组织领导、资金项目、人才支持、产业合作、劳务协作、携手奔小康、社会动员、信息宣传、创新创优等方面情况;
     (四)信息监测中心:开展防返贫监测重点工作,对乡村振兴推进情况开展年度考评,承接上级各项考评工作任务。
     (五)财务室:协助产业综合办公室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库建设和管理;负责机关财务会计工作。
四、三级单位情况
       阿尔山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农村现状调查和乡村振兴发展战略调查研究;
       2.做好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服务保障工作;
        3.围绕“综合、协调、指导、服务、推进、监督”的总体职能,负责落实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推进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人员编制情况
       阿尔山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事业编制7名,实有编制6名。
      (三)办公信息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温泉街阿尔山市政府四楼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82-7123203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阿尔山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法人  孟丽
五、其他信息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温泉街阿尔山市政府四楼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0482-7123366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阿尔山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迟福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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