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市审计局

来源:市审计局 时间:2024-04-07 16:20:11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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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尔山市审计局是阿尔山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一、阿尔山市审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对国家、自治区、兴安盟和阿尔山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全市审计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市审计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区其相关的法规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校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阿尔山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阿尔山市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阿尔山市政府市长提出年度阿尔山市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阿尔山市政府委托向阿尔山市人大工作委员会提出阿尔山市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阿尔山市委、市委审计委员会、阿尔山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和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自治区、兴安盟和阿尔山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阿尔山市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阿尔山市委和政府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使用阿尔山市财政资金的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国家投资和以国家、自治区、兴安盟和阿尔山市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阿尔山市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阿尔山市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阿尔山市政府规定的阿尔山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正科级党政、企事业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自治区、兴安盟和阿尔山市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阿尔山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按照国家规定核查阿尔山市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在审计署、自治区审计厅、兴安盟审计局和市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阿尔山市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阿尔山市审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访、安全、保密、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制度的起草、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审核调整工作;负责全市审计项目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对审计署、自治区审计厅、兴安盟审计局、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事项进行督查督办;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报送工作;负责全市审计机关政务信息采集、审核、传递工作;负责局机关、内设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制定并落实全局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工作;机关党支部负责贯彻执行局觉组对党建工作的要求,加强党员和干部职工教育、管理等工作;指导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组织完成局机关的脱贫攻坚定点帮扶任务;负责机关、内设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负责局机关、内设事业单位的干部任免、考核和奖惩等相关具体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业务工作,办理干部的遴选、考录、军转安置、招聘、调配等事项,办理干部职工退休手续;负责组织、实施对上述单位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负责上述单位的人事教育培训、干部人事档案、人事信息统计、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出国(境)证照管理。负责局机关、内设事业单位的劳动工资、社保、医保、保健等事项。完成审计署、自治区审计厅、兴安盟审计局、局党组和中共阿尔山市委组织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承担审计法规的宣传、讲解和培训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对机关执行审计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开展普法工作;联系阿尔山市特约审计员。

   研究制定阿尔山市审计项目管理、复核和评比等制度规定,组织复核阿尔山市审计局出具的审计文书;对阿尔山市审计机关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承担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

  (二)财政税务审计股。负责组织审计阿尔山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牵头组织审计阿尔山市本级部门及下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代拟阿尔山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方案和财政决算审计工作方案;代阿尔山市政府起草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报告和整改情况工作报告;组织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工作;负责组织审计阿尔山市本级税务系统税费征收管理情况,组织审计阿尔山市本级税务部门(系统)及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

  负责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和整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数据分析工作,对电子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利用;负责协助局机关各业务科开展相关数据分析工作;负责组织对党委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专项审计;负责承担审计机关审计业务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组织开展大数据审计工作。

   负责审计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及经营性重大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及相关单位财务收支和工程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组织对自治区审计厅、兴安盟审计局投权的建设审计项目进行审计监督;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

  (三)社会保障审计股。负责组织审计市政府相关部门、市政府管理以及其他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救助资金、社会福利资金的财务收支,具体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就业创业专项资金,退役军人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中所涉及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的价格、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收费、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发展各项社会福利事业的社会福利资金,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募集和接收捐赠的用于救灾救助救济等方面的款物等,所有其他社会保障资金,中央财政、自治区财政、兴安盟财政和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的上述专项补助资金等;负责审计市人民政府管理的上述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

  负责审计阿尔山市政府管理和受市政府委托管理的与“三农三牧”相关的农牧业、林业、草原、水利、民委、扶贫、粮食、供销社等部门政策落实、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负责跟踪落实中央、自治区、兴安盟及阿尔山市涉农涉牧政策措施、涉农项目和涉及扶贫等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并开展相关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

  负责组织审计和审计调查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负责对阿尔山市内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资本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进行审计;依自治区审计厅授权对自治区金融机构驻地方分支机构进行审计;依阿尔山市政府授权对市内农村合作非金融机构等非国有金融机构进行审计;负责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组织审计阿尔山市国有企业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指导全市审计机关开展金融外资审计业务等工作。

  (四)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负责审计阿尔山市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和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负责审计市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承担中共阿尔山市委组织部委托的其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等工作。负责审计由阿尔山市政府部门主管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自然资源资产、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执行落实和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土地资源资产、矿产资源资产、水资源资产、草原资源资产、森林资源资产以及大气和环境治理等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汇总全市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并报市委、市政府、兴安盟审计局和自治区区审计厅;指导全市审计机关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调研、协调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项目等相关事项;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

    三、阿尔山市审计局下设三级事业单位:

  (一)阿尔山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1.职能职责

    承担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及非经营性重大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及相关单位财务收支和工程结算情况的审计;承担对国有建设项目的总预算或概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单项工程决算、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的审计;承担对政府投资项目涉及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单位等与国家建设项目有关的财务收支及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和调查;承担对阿尔山市审计局授权的基本建设审计项目进行审计以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承担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的其他审计工作。

     2.机构规格
       阿尔山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是市审计局所属的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阿尔山市审计事业发展中心

      1.职能职责

  负责承担审计机关“金审工程”建设及运转保障工作;承担与上级审计机关办公自动化数据对接、运用信息平台宣传审计工作成果等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审计机关信息化培训行政辅助工作;承担编制计算机审计业务规范、技术标准,为计算机审计提供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审计软件应用、推广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审计专网、互联网站、电子政务网络平台运转保障、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负责承担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进行业务咨询、理论研究、经验交流、人员培训、汇总统计等,为加强全市内部审计工作提供决策支持、研究论证;负责承担由阿尔山市政府部门主管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自然资源资产、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执行落实、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的审计;承担资源环境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承担土地资源资产、矿产资源资产、水资源资产、草原资源资产、森林资源资产以及大气和环境治理等审计和审计调查;协助市审计局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承担资源环境保护项目建设运行情况的审计。完成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规格

  阿尔山市审计事业发展中心是市审计局所属的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四、其他信息

   (一) 阿尔山审计局办公地址:阿尔山市温泉街

    联系电话:0482-712582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审计局 局长 谷立宾

     (二)阿尔山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办公地址:阿尔山市温泉街

    联系电话:0482-712582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主任  白七斤

     (三) 阿尔山市审计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地址:阿尔山市温泉街

    联系电话:0482-712582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审计事业发展中心 主任  田月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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