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市统计局

来源:市统计局 时间:2024-04-07 16:19:37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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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尔山市统计局是阿尔山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阿尔山市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拟订统计改革建设规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实施。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及各镇、街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各镇、街生产总值,汇编国民经济核算。

  (三)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牧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的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全市国民经济各行各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汇总、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市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汇总、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部门各单位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阿尔山市统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会议组织及后勤服务工作;

  2、负责局机关人员工资管理工作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贵车辆的使用确保其正常运转;负责档案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

  3、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股

  根据年报资料,整理和编写统计资料提要,按时发布统计公报:搞好月度经济监测,坚持对每月主要经济指标及时整理,撰写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发来分析;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本年度年报及下一年定期报表,并按时报送相关部门;加强统计分析调研,撰写高质量的统计分析报告,做好报表装订归档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

  1、负责服务业统计报表的报送,服务业企业的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

  2、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稽查、巡查);

  3、做好统计违法案件立案查处;

  4、组织统计人员继续教育;

  5、组织统计从业资格及考试及统计职称报名;

  6、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及统计法制宣传。

  (四)经济统计股

  1、组织实施工业、农业、运输、邮电、能源、原材料、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对外经济、旅游等统计调查制度,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2、负责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和统计分析研究工作。

  (五)社会事业统计股

  1、组织实施人口、社会、科技、劳动和服务业的统计调查制度,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教据,

  2.负责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工作,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和统计分析研究工作。

  三、阿尔山市统计局下设三级事业单位:

  阿尔山市城乡社会经济调查队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

  2.负责组织实施全国农业普查、全国人口普查、全国经济普查等大型国情国力调查,收集、整理和汇总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普查的数据质量进行评估、分析,对普查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和开发利用,管理全旗普查数据库。

  3.负责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劳动力调查、贫困监测调查等工作,组织开展指导畜牧业调查、粮食产量调查工作。

  4.负责城乡社会经济情况的专项调查分析等工作,组织实施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跟踪调查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全旗统计调查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

  6.承担全市部门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等工作,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7.为党政机关宏观决策和科学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及咨询建议,为目标管理考核提供统计调查依据。

  8.完成市统计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网络、机关安全等工作。

  2.住户及劳动力调查股。负责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工作、贫困监测调查、劳动力调查等工作。

  3.农牧业调查股。组织开展粮食作物生产情况调查统计、农产量抽样调查、年度畜牧业调查、畜禽监测等工作。

  4.综合调查股。负责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社情民意调查等工作。全市统计调查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负责社会动态、经济发展态势、重大决策民意数据的调查、收集、汇总、分析、研究、上报等工作。

  5.普查中心。牵头组织开展全国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汇总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普查的数据质量进行评估、分析,对普查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和开发利用,管理全市普查数据库,指导镇街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四、其他信息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温泉街温泉花园小区2号楼西侧门市楼

  联系电话:0482-7124001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阿尔山市统计局   局长  孙世强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温泉街温泉花园小区2号楼西侧门市楼

  联系电话:0482-7124002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阿尔山市城乡社会经济调查队    队长  柏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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