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的公告

来源:中共阿尔山市委组织部 时间:2021-11-04 17:46:46 点击量:
分享
下载本页 打印

  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统一安排部署,我市人大、政府、政协和各镇人大、政府换届工作已陆续启动,为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现将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21〕2号)提出的“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公告如下:

  一、严禁结党营私。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二、严禁拉票贿选。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四、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五、严禁个人说了算。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六、严禁说情打招呼。对为他人推荐提名、提拔调整疏通关系的,违规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七、严禁违规用人。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八、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严禁弄虚作假。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十、严禁干扰换届。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搅扰破坏换届的,严加防范、坚决打击;对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影响换届选举的,违规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资助或者培训的,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换届纪律,自觉做好严守换届纪律的表率,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对我市换届工作进行监督,如果发现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请及时向组织反映。

  举报方式

  阿尔山市纪委

  监委举报电话:(0482)12388

  举报网址:http://neimeng.12388.gov.cn/xam/aershanshi/

  通信地址:阿尔山市温泉街纪委监委106室(邮编:137800)

  阿尔山市委组织部

  举报电话:(0482)12380转2

  举报邮箱:aes12380@126.com

  通信地址:阿尔山市温泉街市委楼组织部干部监督组(邮编:137800)

  中共阿尔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阿尔山市委组织部

  阿尔山市监察委员会

  2021年11月4日

【本文编辑:吴国境】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地址:阿尔山市温泉街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办公楼邮编:137800Email: aesxxzx@aes.gov.cn
主办单位:阿尔山市人民政府技术维护:阿尔山市大数据中心 市民服务热线:12345
网站标识码1522020013蒙ICP备2020004182号-2蒙公网安备 15220202000101号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Copyright 2015 www.aes.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