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1年12月7日阿尔山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迟文同志为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胡睿同志为阿尔山市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李宏伟同志为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迟福顺同志为阿尔山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刘贵柱同志为阿尔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平同志为阿尔山市教育局局长。
决定免去:
于海杰同志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邰静岩同志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王国良同志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吴裴同志阿尔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白秀梅同志阿尔山市扶贫办主任职务;
迟福顺同志阿尔山市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刘贵柱同志阿尔山市教育局长职务;
胡睿同志阿尔山市林海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特此公告。
阿尔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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