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控辍保学及未成年人教育的调研报告

来源:市教育局 时间:2024-01-12 09:16:15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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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阿尔山市共有3所小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完全高中。共有在校学生1284人。其中失学辍学(包括学籍在校、人不在校的“隐形辍学”)0人。

经常逃学2人,他们往往以各种理由迟到或在在上课期间擅自离开校园。

家庭教育缺失共有148名,其中脱贫不稳定户2人,边缘易致贫户1人,突发严重困难户1人,低保户25人,孤儿2人,事实无人抚养2人,残疾学生6人,残疾人子女34人,烈士子女1人,困难职工家庭5人,脱贫户享受政策9人,低保边缘家庭1人,城镇事实困难1人,单亲8人,遭受自然灾害2人,父母离异及重组家庭等其他情况48人,他们的家庭环境不利于其接受正常的家庭教育。

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使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6项管理教育措施情况。  

相关经验

(一)对于失学、逃学及家庭教育缺失等学生情况,针对上述问题,采取了以下行之有效的措施:

1.建立师生一对一帮扶机制,由指定的老师负责与失学、逃学的学生进行沟通,了解其思想和家庭情况,定期进行家访。

2.为有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学费减免和生活补助,确保他们不因经济原因而失学。

3.开展“家长课堂”活动,加强家长与学校的沟通,提高家长的教育意识和教育方法。

(二)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的管理教育,在实施上述措施过程中,我校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

1.建立不良行为记录和评估体系,定期对学生的行为进行评估和记录,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2.针对不同学生的不良行为,开展个性化的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正,帮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并积极改正。

3.加强家长与学校的沟通协作,通过家长会、家访等方式,与家长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和教育。

4.提供个性化的教育计划和方案,针对不同学生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教育方案,帮助学生更好地发展。

5.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对学生的管理教育得到有效落实。

6.定期进行总结和反馈,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不断完善管理教育体系。

三、存在问题

阐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同时加强原因剖析;(一)对于失学、逃学及家庭教育缺失等学生情况,在实施上述措施过程中,我们遇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

1.部分学生家庭住址偏远,家访困难,且家长不配合,导致师生一对一帮扶机制的实施受阻。

2.助学资金来源有限,不能满足所有需要帮助的学生。

3.部分家长对“家长课堂”的参与积极性不高,教育观念难以转变。

(二)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的管理教育,在实施上述措施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

1.部分学生存在心理问题,需要专业的心理辅导和支持,但学校缺乏相应的专业人员和资源。

2.部分家长对学校的管理教育措施不够配合和支持,导致学生无法得到有效的帮助和支持。

3.学校的管理教育措施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学校资源有限,难以满足所有需求。

四、建议

(一)对于失学、逃学及家庭教育缺失等学生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教育部门应加大对偏远地区学校的投入,提高师生一对一帮扶机制的执行力度,同时对不配合的家长进行教育引导。

2.扩大“助学资金的筹款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确保更多的学生得到资助。

3.在“家长课堂”中增加互动环节,使家长更加积极地参与其中,同时加大对家长的教育宣传力度,提高家长的教育意识和教育方法。

(二)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的管理教育,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加大对学校的投入和支持,增加学校资源,提高学校的管理教育能力。

2.加强心理辅导专业人员的培训和引进,提高学校心理辅导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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