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阿尔山市军人子女入学入园优待政策》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时间:2022-05-06 11:00:05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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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阿尔山市军人子女

入学入园优待政策》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拥军优属政策,履行教育局“双拥”职责,现将《阿尔山市军人子女入学入托优待政策》下发给你们,请依据政〔2021〕48号文件结合实际情况,开拓性做好我市军人子女入学入托工作:

1.各中小学、幼儿园无条件接收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因公牺牲军人、残疾军人子女入园入学并优先简化办理相关手续。

2.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组织教师对在校、在园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因公牺牲军人、残疾军人子女给予更多关爱,对其进行学习上的指导、生活上的照顾、心理上的安慰、精神上的鼓励等。

3.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因公牺牲军人、残疾军人子女在高中录取时按照兴安盟教育局加分政策加分。

4.各中小学、幼儿园利用八一建军节、春节等节日慰问走访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因公牺牲军人、残疾军人子女,彰显国家对军人的优待。

    5.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参照军人子女优待政策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

阿尔山市教育局

2022年5月6日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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