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阿尔山市乡村振兴稳岗就业项目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3-03-08 11:02:14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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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阿尔山市乡村振兴稳岗就业项目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依据

  收入是衡量农民群众生活水平最核心、最基础的指标。千方百计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不断缩小收入差距,对巩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至关重要,为不断夯实广大农民群众稳定增收基础,持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升农牧民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按照《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牧民持续稳定增收的指导意见》(兴乡振组发〔2022〕28号)要求,特起草了《阿尔山市乡村振兴稳岗就业项目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任务目标

  2023年实现全市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就业规模要稳定在330人以上,其中外出就业务工人数150人。

  (二)资金保障

  利用各级衔接资金、京蒙帮扶资金、就业补助资金、光伏收益资金来保障就业政策落实。

  (三)工作重点

  1.搭建帮扶平台

  市级依托阿尔山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为市域范围内农户特别是脱贫劳动力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推介、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后续保障等就业服务,及时发布就业信息。每年举办招聘会、职业技能培训均不低于4场。镇级设立就业服务站,设置劳动保障岗位人员,负责辖区内农户特别是脱贫劳动力的就业保障、就业服务。村级招聘村级就业帮扶协管员配合驻村干部每季度对本村有劳动能力、有就业(培训)意愿人员进行摸底排查,做好就业数据上报、就业跟踪服务、务工台账建立等相关工作。同时利用村(居)民网格群,不定时在群内发布用工信息,宣传解答用工相关政策,对接服务平台,输送有就业意愿人员。

  2.落实就业政策

  鼓励脱贫人口自主就业。一是落实培训补贴,对参加技能培训提升工程的脱贫劳动力,集中组织培训后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按照培训每人每天生活费补贴100元。二是落实好京蒙帮扶交通及稳岗补贴,积极配合盟京蒙办落实好京蒙资金务工就业补助政策,确保补助政策落实精准、补助资金发放及时,吸引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参与务工就业,增加务工收入。

  开发公益岗位。各镇根据实际情况开发乡村人居环境监督员、乡村巡河员、乡村养老保育员、乡村矛盾排查信息员、乡村公益设施管理员、乡村应急通信员、村级就业协管员等“稳就业、促增收”公益性岗位。公益岗位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基础工资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全勤奖励每月不低于100元。开发光伏公益性岗位,每人每月工资600元。

  3.强化就业支撑

  持续开展全民技能提升专项行动,鼓励脱贫劳动力参加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结合市内外劳务市场的紧缺用工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同时结合用工单位的岗位需求,在输出就业前集中开展订单式、定向式、项目制等针对性培训,常态化推进脱贫劳动力和用工企业供需对接交流。

  (四)享受政策支持对象

  1.申请公益性岗位要求。聘用有劳动能力和弱劳动能力的脱贫户(监测对象)、低收入农户,优先脱贫户(监测对象)在脱贫户(监测对象)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评审研判,对能胜任乡村振兴公益岗位要求的,可将年龄放宽至65-70周岁。

  2.享受就业补贴要求。阿尔山市户籍或在本地定居(村级证明)五年以上的农民,有劳动能力(弱劳动能力)有意愿并服从就业安排的16-60周岁的农民稳定工作三个月以上的农民(脱贫户可经研判后,可放宽至70周岁)。

  京蒙协作务工补助按照盟京蒙办补助办法执行,培训补贴标准参照人社部门补贴要求执行,如补贴标准跟上级标准不一致时,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同一类型补贴仅可享受一次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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