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渔期加强渔政管理的通告 | |
索引号:01152200/2024-00009 | 发文字号:阿政通字〔2024〕1号 |
发文机构: | 信息分类:5360586 |
概述:阿尔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禁渔期加强渔政管理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4年禁渔期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禁渔区、禁渔期划定 阿尔山市境内河流、湖泊等渔业水域的禁渔期为5月1日至7月31日。 二、禁渔种类 在阿尔山市境内河流、湖泊等渔业水域自然繁殖的各种野生水生动物为禁捕种类。 | |
成文日期:2024-04-24 | 有效性: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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