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1-01-22 16:30:51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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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阿尔山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2020年全年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条,其中,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制度1条,部门信息公开27条,信息公开年报3条,预决算公开23条,土地信息1条,提案建议办理3条,规划计划8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全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完善了《阿尔山市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政府要求,及时更新发布政务信息。本年度我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到投诉、举报,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指定专职人员定期对政务信息进行公开,按照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存在不及时的情况。二是工作人员仍需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法规的学习。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加强主动公开的意识,继续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按照各项要求,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

            2020年,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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