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22-01-19 12:22:17 点击量:
分享
下载本页 打印

  阿尔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遵循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抓手、加强机关建设的重要载体,不断加强领导,规范运作,强化监督,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机制基本确立,促进了委内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现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委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条,在“阿尔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微信公众平台上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9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办理流程,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存档程序,2021年。我委未收到网上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委根据政务公开各项内容,细化分解任务到各监管所及各股室,责任到股室、责任到个人,各部门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办公室做好统筹督促和抽查的工作,及时将标准和要求告知各股室,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联系公示部门,确保公示内容规范真实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信息分类,方便查群众查阅政府信息,根据市政务服务局要求,完成网站基础信息目录调整工作。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市民知晓率,促进政务公开与发改各项工作的融合发展,让政务公开更好的为群众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委着眼建设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强化政务公开自觉性和主动性,2021年,我委结合工作实际,一方面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多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内部约束机制、外部监督机制。另一方面要求各股室、二级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委办公室报送可公开的文件、政策、制度及工作信息等相关信息,并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通过完善机制,高效的推动我委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政务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广大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诉求日趋多样,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公开形式仍需进一步丰富拓展。

  (二)改进情况:不断规范和完善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切实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同时,优化微信公众号作为政策解读的新载体、新形式,不断丰富政策解读方式方法,切实优化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和《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1〕1号)要求,结合我委年度工作情况,已按时完成各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地址:阿尔山市温泉街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办公楼邮编:137800Email: aesxxzx@aes.gov.cn
主办单位:阿尔山市人民政府技术维护:阿尔山市大数据中心 市民服务热线:12345
网站标识码1522020013蒙ICP备2020004182号-2蒙公网安备 15220202000101号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Copyright 2015 www.aes.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