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4-01-05 11:15:07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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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尔山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e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482-718553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精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制度,及时更新发布各类信息。2023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工作动态类信息648条;通知公告类信息105条;政府文件45条;政策解读49条;制作市政府公报4期;答复“市长信箱”网民留言187条,“咨询投诉”网民留言15条,答复率100%。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110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切实执行《条例》相关要求,继续夯实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形成全过程可查询、能追溯的管理模式。健全联动协调机制,畅通受理渠道,高效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案件办理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市政府办公室全年共计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21件,申请人均为自然人,主要涉及综合政务、城乡建设等方面政府信息。已全部严格办理,并完成答复工作。全年受到行政复议20件,主要涉及城乡建设,结果纠正20件。未收到关于依申请公开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多科室协调合作,发挥信息枢纽作用,确保需要公开的文件、会议信息等内容发布全面、及时、准确。今年,政府办公室直接负责政府网站中“阿市要闻”“综合信息”“通知公告”3个板块和“市长信箱”“咨询投诉”2个栏目以及政务公开中的“政府公报”,信息公开目录中的“政府办公室”,查阅政务中的“政府报告”“政府文件”“政府会议”“政策解读”,其它概况类等板块的维护、更新和办理工作,监督、协调相关主管部门对其他板块、栏目的维护和更新工作。

  1、全面推进政府工作信息权威发布力度。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作用,抓好信息采编工作,重点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大力宣传报道我市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政策文件、重要会议活动等工作动态,大力宣传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进步的新亮点、新举措,反映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新成绩、新进步,多渠道收集政府信息,着力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审核把关及编辑修改等工作,高度重视信息质量对政府工作的宣传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2、大力加强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水平。今年以来,进一步增强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办理效率和水平。依据《阿尔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言答复、办理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提出“急难愁盼”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及时传达上级政策文件精神。优化网站设置,对门户网站中板块、栏目设置进行优化,安排专人维护政府网站工作,完善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完善政务公开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通过考核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深入推进。加强政府门户和政务新媒体网站日常监管。不定期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提升。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上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优化政务公开工作协调机制,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开展社会评议,充分发挥社会评议作用,广泛开展社会评议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公平、公正、准确评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我办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到行政复议20件,主要涉及城乡建设,目前尚未审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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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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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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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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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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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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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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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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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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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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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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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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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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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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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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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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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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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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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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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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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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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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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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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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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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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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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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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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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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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2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办在政务公开工作虽然有了一定的进步,但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拓展不够,政府网站的栏目设置仍需优化;二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任重道远,与群众需求仍有一定的差距。

  对此,我办紧跟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高标准主动公开、高效能办理申请,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一是拓宽政务公开广度和深度,优化升级公开平台栏目建设,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着力提升主动公开质效。二是紧贴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加强互动开放推进便民公开,切实提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办理盟政协第十届二次会议提案51件,按照盟政协考核要求51件提案答复件均在市政府网站公开。

  (三)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办根据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一是有力有序推进各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扩大公开范围、创新公开形式、提升公开质量。二是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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