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民政局 时间:2024-01-15 09:47:50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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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尔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在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公开(http://www.aes.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尔山市民政局联系(电话:715900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大力推进主动公开,依法及时将政务公开工作工作信息发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在政府网站负责的栏目发布信息93条其中重点领域养老服务栏目发布措施及实施情况信息17重点领域社会救助栏目发布措施及实施情况信息52在部门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信息24条,民政局微信公众号阿尔山市民政局订阅号发布信息内容476其中发布日常工作信息及公告181条,295条为转载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全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公开要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对发布的信息落实好“三审”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有市民政局政务公开模块,有自己的微信公众号“阿尔山市民政局订阅号”,通过以上平台及时发布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股室,予以督促整改。

   本年度我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到投诉、举报,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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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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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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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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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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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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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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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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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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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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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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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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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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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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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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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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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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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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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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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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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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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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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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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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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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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报送不及时

      ()改进情况。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信息报送工作,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并及时督促工作人员按时报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阿尔山市民政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承办市人大建议2件,均按有关规定作出答复,并及时在阿尔山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公布办理结果。

      (三)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2023年阿尔山市民政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开展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常态化。高度重视救助工作,安排专人按月、按季度及时公布救助人数、资金使用等基本数据以及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信息二是养老服务信息公开规范化。主动公开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办法和流程;养老事业发展基本情况;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贴、床位运营补贴及其它补贴的范围和标准;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地址;养老机构、农村幸福院;居家社区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服务质量评估结果,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及时通过网络媒体、报刊杂志等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社会组织领域信息公开程序化。做好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公告,及时公布社会组织年报情况;社会组织信息录入和档案整理工作,及时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信息发布是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信息透明化。加强社会工作相关业务公开工作,涉及社会工作政策文件、活动新闻以及购买服务事项公开全部及时向社会公开。是地名殡葬信息公开系统化。在官网上公布祭扫倡议书号召广大市民群众文明、理性、绿色祭扫,大力倡导文明治丧,持续深入宣传殡葬新理念,引导群众摒弃重殓厚葬、铺张浪费、大操大办、愚昧低俗等丧葬陋俗,树立厚养薄葬、生前尽孝、文明节俭、移风易俗新风尚。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检查,保证内容准确,并及时在政府网站及新媒体上发布工作动态以便社会大众及时了解民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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