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4-01-05 09:53:25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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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尔山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e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尔山市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482-712298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过去一年,阿尔山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提升我局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积极主动完成公开工作。2023年度,阿尔山市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过去一年,阿尔山市自然资源局通过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完成部门专栏公开33条信息、自然资源领域栏目公开27条信息、公共资源交易栏目公开26条信息、国有土地征收与补偿栏目公开24条信息,共计发布了77条信息,完成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阿尔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展和不动产登记工作内容的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申请人为个人,申请公开事项:“阿尔山市的针对所有国有林区中的林场的不动产登记证书登记改革是在哪一年全部完成的?目前阿尔山市的林场不动产(专指房屋)是否可以进行交易?”我局已按时完成答复,申请人未向我局提出异议,按时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置专人完成信息公开的定期更新工作,并由局主要领导和负责人对更新内容进行督办和审阅,信息公开工作全程严格遵守三审制度,确保公开内容真实有效。

  2.阿尔山市自然资源局依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同时按要求开展了政务公开自查整改工作,将我局机构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情况和办公地址等内容进行了更新,依据信息公开职责,通过图文形式完成对相关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工作。   

  3.2023年度,我局接收来自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站的2条留言,经局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比对群众公开诉求和相关法律,结合阿尔山市及我局当前工作进展情况,认真且详实地对诉求进行了答复,群众无异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公共资源交易窗口按时发布土地划拨、矿产资源交易等公开信息,及时公布最新的、方便群众查阅的有助于交易顺利进行的政策性文件及规范性文件。

  重新梳理了《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接受阿尔山市市委和政府监督,确保信息公开程序和内容符合规定;二是对我局主管领导、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信息进行备案,并落实内部监管规范;三是接受浏览信息公开网站的网民监督,做到悉心听取积极整改,接收外部监督;四是按照要求及时开展政务公开自查整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778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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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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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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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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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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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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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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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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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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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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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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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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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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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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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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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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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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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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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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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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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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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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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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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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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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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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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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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的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为政策解读文件解读方式单一、图文解读样式单调、虽然采用了政策图解方式,但多是简单的文字转换,未充分达到通俗易懂的目的。

  (二)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积极主动找差距、抓整改、促落实,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针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我局着力推进自然资源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探索更丰富、更有效的公开信息方式方法,积极尝试短视频、微信朋友圈等当下流行的信息传播途径,主动与市委、市政府和其他单位联络,借鉴优秀成功的信息公开案例,大量使用与政策和诉求相关的图片并配用专业性更强的文字说明,详实准确地对政策文件等公开信息进行解读,并努力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实践,不断提高我局信息公开水平。阿尔山市自然资源局加强回应群众关切问题,不断推动自身政务公开工作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承办市政协提案1件 ,按有关规定作出答复,并及时在阿尔山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公布办理结果。

  (三)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规划方面:2023年我局开展了阿尔山市级和4个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100%完成了村庄规划编制任务,通过开展阿尔山市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定工作启动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按要求开展了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与人类本底调查工作。完成了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矿泉水资源规划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以上工作成果发布于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既向群众展示了我市自然资源领域发展情况,也符合政务公开要求,提升我局业务的公开水平。

  不动产登记方面: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满洲里不动产登记中心形成两地联动,成功办结首件“全区通办”抵押权注销登记业务,并向群众进行了业务告知,展现了我局政务公开能力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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