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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阿尔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2-20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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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2020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区、盟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信息审核发布,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2020年全年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47条,其中,通知公告类信息1166条,工作动态类信1019条,部门概况类信息156条,法规政策类信息197条,政府会议信息28条,规划计划类信息76条,部门预决算信息715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137条,信息公开制度、指南、年报类信息103条,制作政府公报1期,答复“市长信箱”网民留言35条,“咨询投诉”网民留言14条,答复率100%。通过蒙古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20条。在政务新媒体上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031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编制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制度、申请表、流程图等相关制度,并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全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继完善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二是对今年以来发布的所有文件进行了彻底摸排,进一步规范了“公开属性”,并将今年以来所有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的文件按要求发布到政府网站各相关栏目,对规范性、政策性文件按要求发布了解读,并将文件与解读进行了互通链接。三是按照区、盟关于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市直各部门和四个镇人民政府、四个街道办事处编制了阿尔山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并在市人民政府网站设置了专栏进行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整改工作要求,与盟行署、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密切协作,对市人民政府网站存在的模块设计、功能调整等问题及时进行汇报提请解决。二是制定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平台规范管理运行的通知,对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规范整治,特别是对因机构改革、人员调整等原因已经弃管的账号进行了集中清理,并形成了周检查、月通报的工作体系,确保各类政务新媒体平台科学、健康运行。本年度我市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到投诉、举报,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五)监督保障情况

  切实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扎实开展业务指导,制定印发了本年度工作要点,成立了微信工作群,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同时,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培训,确保清单编制顺利进行。此外,按照年度考核相关要求,认真开展基层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市直部门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如实上报至政府考核办加强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依申请公开指南、申请表、流程图等,在政府网站通过民意征集栏目,开展社会评议和满意度调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评议结果。2020年阿尔山市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当被责任追究现象,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9

增67/减17

74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71

增105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576

增2558/减5

9659

行政强制

207

增47/减2

8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6

增6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8

58,426,680.4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市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证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市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相对单一、公开形式还很传统、公开时效有待提升等方面。在2021年工作中,我市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政务服务工作,着力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准确性、丰富性、时效性。一是按照区、盟关于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已编制清单的管理、实施、监督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与盟行署、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协作,将市人民政府网站作为“主战场”,及时反馈模块调整、专栏开设、部门权限等方面存在问题;以各类政务新媒体平台作为“最前线”,扎实做好开设、注销、备案等工作,确保各类平台充分发挥作用。三是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三大攻坚战”、全域旅游、民生保障、对外开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四是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不断强化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专(兼)职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切实提升全市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

      2020年,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阿尔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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