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阿尔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进展情况
(一)在盟级“双评价”基础上细化、深化评价,形成了阿尔山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初步成果。全面组织开展阿尔山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和灾害风险评估,形成了初步成果。
(二)专题研究。形成了5个专题研究初步成果,包括:阿尔山市自然保护地及城镇开发边界研究、阿尔山市全域旅游和口岸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研究、阿尔山市水资源开发与保护研究、阿尔山市林地、草地、湿地适宜性评价与保护恢复研究、阿尔山市国土生态安全格局与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修复研究。
(三)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及兴安盟自然资源局要求开展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并不断开展挖潜工作、完善佐证材料。结合阶段性政策指导,按要求我市开展了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最新成果已于2021年6月末通过自治区土地调查规划院审核。
(四)按要求开展了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工作。阿尔山市自然资源局协调我市林草等部门开展了生态保护红线评估成果完善工作,完善后确保了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变,生态保护红线占辖区总面积比例不变。
(五)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2020年12月形成了阿尔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第一稿。2021年4月末,完成了中心城区规划和第二稿总体规划初步成果。2021年6月在调整完善城镇开发边界基础上,完善初稿方案与专题调整,完成了口岸部分内容。2021年7月已基本完成专题深化成果和文本初稿正式稿成果。目前已经做完图件现状部分,中心城区用地已经完成初稿,其他图件正在推进。2021年8月23日阿尔山市自然资源局与作业单位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对专题研究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文本成果进行了沟通协调,自然资源局在空间总体格局、空间结构、自然保护地等方面反馈了意见。2021年9月至目前自然资源局与作业单位通过线上沟通对总规文本进行了进一步沟通和修改,作业单位完成了规划说明及其他图件初步成果。
现阶段成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的初步成果: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专题研究内容和规划图件,规划图件包括市域、中心城区和口岸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市县国土空间编制指南(试行)》要求的所有图纸。
二、阿尔山市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进展情况
根据《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 <内蒙古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的文件要求, 内蒙古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按照全盟同步完成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要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由盟自然资源局统一进行招标,盟自然资源局和旗县市分付,阿尔山市自然资源局单独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委托单位和中标作业单位签订合同并分别支付。
已印发《关于申请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工作采购的函》(阿自然资发〔2021〕122号)文件,向财政局申请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政府采购并申请纳入2022年市财政预算。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自治区安排进行开发边界调整和减量规划,并结合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规划成果的调整,就调整的规划成果进行公示和专家评审,并与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沟通对接,与阿尔山市“十四五”规划和两会要求充分结合,进一步梳理重点项目和相关的建设用地指标,就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进行进一步对接,进行多规合一就相关规划调整的部分进行更新,建立规划成果数据库,并完成规划成果的送审与上报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