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市“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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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谱写阿尔山市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五年。为全面推进阿尔山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十四五”应急管理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应急函〔2019〕17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阿尔山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十三五”取得的成效
“十三五"时期,阿尔山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采取一系列有力有效举措加强和改进应急管理工作,应急管理事业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十四五"时期持续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应急管理体系基本形成。调整完善安委会、减灾委、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等议事机构组织架构和运行规则,健全完善会商研判、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救援联动、灾后共助等一系列制度机制,上下对应、左右协同的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基本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正在加速构建,新体制新机制新队伍运行总体有序、优势日益显现。
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高。完善考核巡查、警示约谈、事故查处、失信惩戒等制度,推动各方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严格产业准入,强化源头治理,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力推动煤矿落后产能淘汰,常态化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安全风险评估,持续深化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火灾、城镇燃气、冶金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可控。
应急救援力量和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初步建立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专业救援队伍为协同、以军队和武警部队为突击、以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加大应急救灾物资增储力度,优化储备布局,积极推进灾害事故风险基层网格化管理,共建共治共享能力进一步加强,全民安全意识不断提高。
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不断提升。启动全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积极主动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联系,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确保灾情信息发布的一致性、权威性和准确性。认真做好灾情管理和信息上报工作,对各地灾害信息员开展培训,进一步规范灾情信息报送工作。全力做好冬春救助工作,及时、足额将冬春救助资金下发到各镇街,确保资金的规范使用和受灾群众安全过冬。
第二节 “十四五”面临的挑战
"十四五"时期,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风险防控难度日益增加、应急基础建设尚需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依然面临严峻挑战。
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生产正处在复杂期、转型期、磨合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决心还不够坚定,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还没有牢固树立,与新发展方式还不匹配,安全风险存量和增量依然较大,本质安全所需要的人员素质、法规标准、科技装备等条件仍然薄弱。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进入深层次,监管执法力量少、质量弱的基层监管现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各类事故风险耦合、叠加、关联显著增强,极易引发系统性风险,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形势严峻复杂。
风险防控难度日益增大。我市山洪灾害点多面广、预报预警难度大,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不足,大部分农村牧区和部分城区老旧建筑未达到设防标准。新材料产业等新业态、新模式日益涌现,传统风险与新型风险交织叠加,耦合性进一步增强,风险防控难度加大。
应急基础依然薄弱。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统与分""防与救”的衔接配合机制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统筹协调各国有林管局共同应对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的合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投入不足,不能完全满足实际需求。应急力量不足、应急装备水平不高、救援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十分欠缺。应急物资储备、紧急运输、科技支撑等保障还不完善。公网通信覆盖不足、基层应急基础薄弱,社会动员及公众防灾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主线,着力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强化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为阿尔山市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将党的领导贯穿应急管理全过程各方面,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根本政治保证。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最大限度降低各类灾害事故的危害,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坚持预防为主。坚决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要求,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强源头管控,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瞄准重大安全风险挑战,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全过程防治水平。
——坚持社会共治。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贯穿工作始终,积极组织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应急管理工作,强化群策群防群治,加大宣传培训和科普力度,提升社会公众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第三节 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建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机制不断健全,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形势趋稳向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升,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防范应对处置灾害事故的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应急管理领导体制、指挥体制、协同机制、责任体系更趋合理,法规标准更加科学健全,应急管理机构基础设施、装备条件大幅改善,工作效能、履职能力全面提升。市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达标率达到80%。
——灾害事故防控能力全面提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基础设施防灾能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大幅提升。灾害事故上报及时准确,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公众覆盖率达90%以上。
——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建立,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明显提高,事故隐患能够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整治,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得到提高,防范事故能力明显加强。
——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应急预案体系更加完善,地方行业专业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航空力量、区域救援基地、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布局更加优化、配备更加合理,社会救援力量规范发展,救援能力显著提升。应急物资、应急物流、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全面加强。
——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基本形成。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明显 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显著提高,市场机制作用有效发挥,社会应急力量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应急管理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基本形成。
—应急基础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应急管理基层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应急人才队伍专业能力全面提高,人才培训、激励、考核体系进一步健全。
第三章 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第一节 健全组织领导体系
完善领导指挥体制。建立市委和市政府领导下的应急管理领导机构、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指挥架构设置、职能关系,充分发挥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的统筹推动作用,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形成上下联动的应急指挥体系,实现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统筹灾害事故救援全过程管理。推动成立应急管理委员会,负责领导指挥和组织协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综合预防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优化应急管理机制。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明确各级各类灾害事故响应程序,进一步理顺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抗震救灾等指挥机制。实施应急管理队伍准军事化管理,严格制度标准,强化执行落实,提高准军事化管理水平和战斗力。建立完善风险识别、隐患排查、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应急响应、指挥处置、救援协同、应急保障等工作机制,全面加强灾害事故全过程防治能力。
第二节 强化应急管理责任落实
严格落实各级党政领导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持续优化应急管理工作在高质量发展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权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严格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及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消除监管盲区、堵塞漏洞。统筹推进行业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研究制定职责分工,建立部门监管职责动态完善机制,不断厘清部门职责清单,实现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的有机衔接。
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推动形成和完善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推动重点监管企业组建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高危行业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实施工伤预防行动计划,有效降低安全风险,提升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能力。
第三节 优化应急协同机制
强化部门协同。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行业优势,明确各部门在事故预防、灾害防治、抢险救援、物资保障、恢复重建、维护稳定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加强日常定期会商研判、突发事件紧急会商研判,衔接好"防""救"责任链条,形成整体合力。加强统一指挥和协调配合,实现预案联动、信息联动、队伍联动、物资联动。
强化军地协同。将驻市部队应急力量纳入全市应急力量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建立健全军地协调联动机制。积极推进军地应急力量训练场地开放共享,将应急救援纳入日常培训演训范围,强化军地联动指挥、灾情动态通报和兵力需求对接,开展常态化联演联训。建立军地联合应急保障机制,推动军地数据共享和资源共用。
第四节 推进应急法治建设
推动依法行政决策。分类管理一般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决策,积极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和配套制度。建立依法应急决策制度,规范启动条件、实施方式、尽职免责等内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应急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有序推进应急管理领域"证照分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
加强行政执法改革。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形成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整合监管执法职能,合理划分应急管理执法管辖权限,明确市、镇(街道)两级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实施分级分类精准执法。对镇(街道) 有能力承担的简易执法事项,依法授权或委托开展执法。
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按标准统筹配置应急管理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突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障。加强执法装备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执法专业装备、个人防护装备以及制式服装等配备应用,强化执法用车保障,提升监管执法能力。持续推进“互联网+执法",将综合执法检查和办案业务纳入自治区“互联网+监管"平台,推动执法业务与信息化建设相互融合。落实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和考核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系统,保证全市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培训到位。
第四章 推进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第一节 加强风险源头防控
强化风险评估。加强灾害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调组织各镇街、部门做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编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
加强规划管控。合理确定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加强城市治理中的风险防控,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完善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布局,加快形成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空间格局和生产生活方式布局。
严格安全准入。实施市场安全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重点区域空间和安全准入管理,健全完善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安全联合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健全重大项目决策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制定完善功能区产业发展规划,制定"禁限控"目录。严防高风险项目转移,严禁承接其他地区淘汰关闭退出的落后产能。建立完善功能区内企业退出机制,及时淘汰退出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
第二节 提升监测预报预警能力
完善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的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研判能力,强化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加快推进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构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升级覆盖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监测预警网络。实施城市生命线工程,加强对重要基础设施的实时监测预警,加快完善城乡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建立重大活动风险报告制度和重大灾害性天气停工停课停业制度,明确风险等级和安全措施要求。
第三节 加大重大安全风险管控
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风险辨识和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推动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严格实行事故隐患治理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推进企业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企业安全管理全过程信息化。
加强高危行业安全风险防控。开展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提升行动,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估常态化工作机制,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大危险源企业风险管控,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风险研判承诺制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制淘汰采用干式制动的无轨胶轮车或者改装车辆运输人员、炸药、油料等落后工艺设备,金属非金属矿山第一批和第二批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全部落实到位。加大灾害严重、"僵尸企业"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生产经营单位的关闭退出力度。
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紧盯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行业领域,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持续深化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强化城市安全风险管控。结合城市运行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各环节实际需求,完善城市运行安全形势分析、监测预警、评估论证和联合会商工作机制。加强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增强城镇防洪排涝能力。提高基础设施安全配置标准,加强城镇地下管线规划。加强火灾高风险场所整治,全面推行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标准化管理。
第四节 加强自然灾害综合治理
改善城乡防灾基础条件。落实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标准,加强城市防洪排涝与调蓄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城市防洪排涝标准,开展城市重要建筑、基础设施系统及社区抗震韧性评价及加固改造,提升灾害高风险区域内学校、医院、居民住房、基础设施及文物保护单位的设防水平和承灾容灾备灾水平,推进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建设。持续推动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与管理。提高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和城镇周边森林草原防火设施建设水平,统筹规划建设消防救援站点。继续实施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牧区房屋抗震加固与改造,完善农村牧区道路安全设施。
提升重大设施设防水平。加大对自然灾害综合治理投入力度,加快补齐应急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强堤防建设与河道整治、中小河流治理,推进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全面提高防洪和地质灾害抵御能力。发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在抗旱防雹、雨量调节中的积极作用。加强林区和牧区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灭火能力。
提高灾后救助恢复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受灾群众过渡安置和救助、自然灾害救助标准调整、社会动员等工作机制,探索实行灾后救助与其他专项救助相互结合的工作模式,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科学开展灾害损失评估、次生衍生灾害隐患排查及危险性评估。强化灾后恢复重建政策实施监督,加强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管理,引导各类贷款、对口支援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物资等参与灾后恢复重建,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第五章 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第一节 强化应急预案准备
加强应急预案管理。修订完善市突发事件总体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指导镇(街)、村(社区)等基层组织编制应急预案,针对重要目标、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重大基础设施编制安全保障应急预案,推动灾害防治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履行本单位应急预案编制职责,对预案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预案宣传培训,建立健全预案督促指导工作机制。加强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预案支撑保障,确保应急响应启动后各专项任务措施执行到位。
强化应急演练组织实施与评估。建立健全应急演练制度,加强应急演练的标准化组织与实施。制订并落实应急演练计划,鼓励开展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常态化应急演练,重点加强重大灾害事故演练。实行应急演练评估制度,完善评估方法及标准,及时组织开展效果评估。
第二节 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支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其在城市安全、道路交通、地震和地质灾害、高空山岳、水域安全、森林草原灭火、有限空间、特种设备等领域的专业救援能力,发挥综合应急救援的主力军作用。
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结合地域特点,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方式,依托有实力的生产经营单位建设一批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实现自然灾害类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基本与灾害频发多发地区相匹配,安全生产类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基本与高危行业、新兴领域产业分布和发展需要相匹配,充分发挥其应急救援协同作用。结合实际,合理规划建设本地区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充分利用已有设施设备,加强队伍间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共训共练。
加快应急救援航空力量建设。采取直接投资、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加快构建覆盖灾害事故易发多发地区的2小时应急救援航空网络,大幅提升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健全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实现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区域基本覆盖。
提高应急救援装备水平。落实自治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执法车辆保障配备标准,配齐配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装备。加强防汛抗旱保障能力建设,加大防汛抗旱装备资金投入。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对专业队伍装备、物资及机具的配备。加强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大救援及训练专业装备投入,提升基层装备配备能力水平。
规范社会救援力量建设。依法对符合条件的社会救援组织进行双重主管登记管理,加强对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的工作指导和支持,通过业务培训、联合演练、物资捐赠等方式,规范社会救援力量建设,提升社会应急力量救援能力。
第三节 加强应急救援综合保障
加强应急物资保障。坚持上级储备和地方储备相结合、实物储备和产能储备相结合、国家储备和企业商业储备相结合,做好军民融合储备,形成四级应急物资储备网络体系,实现全市储备库统筹利用。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支持政企共建或委托企业代建应急物资储备库。提高应急物资存储、调度、运输、分配、使用、回收、轮换等环节的规范化、程序化、便捷化管理能力。建立完善特需物资储备制度及重大活动举办地应急储备制度。完善应急处置期间紧急政府采购制度,优化紧急采购流程。
加强应急物流保障。健全多方参与、协同配合的综合交通紧急运输管理协调机制,集中统一应急物流指挥和管理。推动紧急运输绿色通道建设,完善并严格实行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优先通行服务保障制度,保障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快速抵达灾区。制定运输资源调运、征用、灾后补偿等配套政策和衔接机制,完善调运经费结算方式。建设政企联通的紧急运输调度指挥平台,提高救灾物资运输、配送、分发和使用调度管控水平。
强化应急通信保障。充分利用现有通信网络资源,健全应急指挥调度通信网络,完善公众与专用、保密与非保密相结合的应急通信保障网络体系,加强公用通信安全保障,提升网络抗毁能力。
第六章 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第一节 培育特色应急文化
加强应急管理宣传和科普教育。利用综合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应用好乌兰牧骑等特色文艺表演形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牧区)、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推进消防救援站向社会开放,普及安全和应急知识。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新闻宣传队伍建设,依托文化传媒机构,积极开展宣传教育等活动,提高舆情应对和引导能力。
第二节 发挥社会与市场作用
推进应急社会化服务发展。依托共青团、红十字会、等社团组织,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完善政府支持、项目化管理、社会化运作的应急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建立激励机制,表彰奖励贡献突出的社会应急力量。将社会应急力量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鼓励行业协会、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和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检测检验、应急演练、教育培训等活动。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紧急征用、志愿捐助、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信用制度。推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建立完善诚信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诚信评价、不良信息记录和联合惩戒管理。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有效发挥灾害事故保险作用。充分发挥保险等市场机制在风险防控、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高危行业领域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不断丰富应急救援人员人身安全保险品种。
第三节 创建安全发展城市
全面加强城市安全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应急救援等工作,着力解决城市安全基础薄弱、安全管理水平与现代化城市发展要求不适应不协调等问题,切实提高城市安全风险的防控能力,全面提升城市安全发展水平,加快建成安全发展型城市。
第七章 加强基础保障建设
第一节 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明确镇街党委和政府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应急管理职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镇街平安建设办公室要加强应急管理指挥、协调能力建设,村(社区)设立应急服务站(点)。严格基层新增执法人员专业背景和选拔条件,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提升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强化应急网格化管理。加强"市—镇街一村(社区)一村民小组(居民小区)”四级网格建设,根据工作实际,配备专职或兼职网格员。整合现有各类基层信息员资源,打造专兼结合、一岗多能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建立完善基层应急网格化系统,对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自然灾害风险等数据信息收集上报,实现对基层隐患风险的动态监管。
第二节 强化应急人才支撑
完善专业人才培养。加快应急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推动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招录政策,拓展急需紧缺人才培育供给渠道,着力形成人才集聚、培养、使用、评价机制,构建流动顺畅、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体系。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领导干部培训机制,加强与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合作,将应急管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必修内容。强化应急救援和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定期进行技能考核,将科技信息化手段纳入培训考核全过程,全面提升应急救援和行政执法综合能力。
健全激励保障措施。落实应急管理部门岗位津贴、值班补贴、职业危害防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抚恤优待等政策,积极参加工伤保险,推动基层应急管理队伍基本工作条件保障,着力解决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后顾之忧。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表彰奖励制度,建立面向基层的职业荣誉体系和奖励制度,对重大行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及时给予记功奖励,切实增强职业荣誉感、使命感、归属感。
第三节 严格考核评价体系
完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综合运用巡查、督查等手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将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结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动态评价指数,构建应急管理动态考核系统,强化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工作过程性成效的量化监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实行对安全生产领域"一案双查",严格责任追究。完善事故调查评估,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加强对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总体要求,细化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保障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建设任务和重点项目全面实现。
第二节 健全实施机制
按照体系建设任务,逐年制订实施计划,并加强对重点任务和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确保体系建设顺利实施。各镇街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研究解决体系建设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障规划实施。
第三节 加强资金保障
坚持政府投入和市场机制相结合,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多渠道筹集地方配套资金,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出台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和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将本级承担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纳入本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确保重点工程项目如期完成。
第四节 加强协调衔接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协调与衔接机制,加强规划之间的衔接,合理配置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强化规划实施部门之间、条块之间的协调衔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
第五节 实施考核评估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动态评估机制,及时跟踪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年终总结,按要求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找准规划落实偏差,根据需要对规划进行调整和补充。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机制,及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规划建设任务和重点项目全面完成。
阿尔山市“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
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 |
1 |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
建设融合音视频调度子系统,视频会议子系统、视频联网子系统、现场应急通信子系统,防汛抗旱远程监控点,全面提升全市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的科技含量和智能化水平。 |
2 |
应急物资储备库及场所建设项目 |
新建应急物资储备库,应急物资储备库达到1000平方米,物资储备库按上级要求标准建设,购置必备物资并每年10~20%物资更新。 |
3 |
救援队伍应急能力建设项目 |
建设1支30-50人的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购置森林草原防灭火装备、防汛抗旱装备、应急执法能力装备、民政救灾物资、防疫应急物资等,定期进行更新。 |
附件2
关于《阿尔山市“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一、阿尔山市“十四五”应急体系规划的编制背景
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正式把统筹发展和安全纳入“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区、盟两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分别对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健全应急保障体系作出专门部署并从保障生产安全及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方面做出具体安排;我市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对增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等方面也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为我市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
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我市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日趋完善、应急能力水平不断提升。但是,我们也清醒看到我市应急管理工作仍存在一定短板和弱项,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综合保障能力有待夯实、信息化基础仍需强化等。科学编制和实施《阿尔山市“十四五”应急体系规划》,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坚持“两个至上”、加快推进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对更好保障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阿尔山“十四五”市应急体系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共设置 8 章27节,按内容分为总论、分论和结论三个部分。
(一)总论部分。包括第一章、第二章,主要是分析总结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和面临的挑战,提出“十四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到2025年,建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
(二)分论部分。包括第三章到第七章,提出 5 大重点任务,一是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构建协同高效的应急治理体系,包括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强化应急管理责任落实、优化应急协同机制、推进应急法治建设等4 个方面;二是推进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完善事故灾害的预防控制体系,包括加强风险源头防控、提升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加大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加强自然灾害综合治理等4个方面;三是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打造快速高效的应急处置体系,包括强化应急预案准备、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加强应急救援综合保障等3个方面;四是加强社会治理体系,推行多元共治的社会治理体系,包括培育特色应急文化、发挥社会与市场作用、创建安全发展城市等3个方面;五是加强基础保障建设,增强支撑保障能力,包括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强化应急人才支撑、严格考核评价体系等3个方面。同时,《规划》提出了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3大重点项目。
(三)结尾部分。即第八章,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实施机制、加强资金保障、加强协调衔接、实施考核评估等方面,就保障规划实施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