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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来源: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3-01-31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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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文化旅游体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部署,在市政务服务局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盟、市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着力打造服务型机关,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尔山市文化旅游体育局联系(电话:0482-7122210)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2022年全年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条,在“阿尔山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微信公众平台上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90条,在“阿尔山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新浪微博上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0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全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市文旅体局对信息及时公开、规范化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整改工作和市政务服务局相关要求,明确专人,及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统筹,细化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局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工作人员分工合作的工作格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情况说明

     本年度阿尔山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到投诉、举报,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二是平时公开不够及时

     (二)改进情况:下一步我局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要明确各股市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228号)和《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2〕1号)要求,我局严格按照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并做好存档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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