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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1-31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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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尔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ae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请与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82-712606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提质升级”工作目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全面履行信息公开职能,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全面,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全年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条,通知公告19条;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新媒体账号共发布信息217条;文件0条;局(党组)会议13条;预决算公开3条;行政规范性文件0条,办理行政许可1071件。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全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阿尔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设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于公开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内容审核工作,保证信息发布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整改工作要求,设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于平台存在问题及时沟通解决。本年度我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到投诉、举报,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五)监督保障情况

切实发挥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领导小组负责人扎实开展业务指导,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得到了一定提升,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形式较单一,新媒体公开信息质量有待提高。二是偶尔会因为特殊原因出现公开不及时情况。
   (二)改进情况
    现已增加一名新媒体公开工作人员,同时针对公文写作、信息等撰写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加大对信息发掘力度,提高新媒体公开信息质量。已督促工作人员以及时跟进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2〕1号)要求,我局认真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一是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二是认真做好本局所涉事项信息公开,三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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