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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1-31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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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pan>>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尔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理政府信息公开电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尔山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e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尔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482—277381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决策部署,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完善制度,狠抓落实,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阿尔山人社局根据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方案要求,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依托阿尔山市政府网站、及时更新、公开相关信息。截止2022年12月31日,通过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63条,通过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24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编制完善了阿尔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事指南等相关制度,并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2022年全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市人社局对信息及时公开、规范化管理。加强基础信息公开做好基础信息发布,按照要求将机构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报等基础信息内容,集中统一发布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及制定了年度工作要点,具体工作有人做,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积极报送相关内容信息,对信息发布内容严格把关,及时更新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整改工作和市政务服务局相关要求,明确专人,及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统筹,细化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局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推,工作人员分工合作的工作格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6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具体,重点不突出,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有的公开内容长期不更新或缺乏动态内容。下一步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兴政公发〔2022〕16号)文件要求,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学习借鉴其他部门的先进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严格执行政府公开信息管理和利用的相关制度,保证政府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的规范有序进行,也保证公众合法获取政府公开信息。二是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加强网络监测及维护,确保政务网络安全、畅通,进一步推进网上信息公开上报工作,及时更新网站信息。三是强化公开意识,开展政务公开技能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电子政务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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