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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农牧水利和科技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3-01-31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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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农牧水利和科技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尔山市农牧水利和科技局联系(电话:0482-7122511)。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围绕农牧、水利和科技相关的领域,以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2022年全年共计公开193条,在阿尔山市政府网站公开7条,在微信公众平台上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86条。累计关注人数2824人。向自治区农牧厅网站报送信息7条,向市政府网站报送信息18条。实现了涉农涉牧政策法规、政策解读、预算决算、机构建设、党建动态、部门动态等政务信息实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全年未收到信息依申请公开。  

(三)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我局及时充实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它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分管理领导及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加强官方网站和新媒体内容保障和规范管理,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本年度我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到投诉、举报,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工作重点,进一步细化领导责任,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做好责任分解,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各股室分工,更好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严格审核程序,对需要公开的信息严格把关,落实“谁审核谁负责”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力、制度不落实的,强化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信息公开存在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内容不全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网站服务功能。及时全面主动公开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提升网站服务事项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农牧水利和科技信息化水平。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农牧民群众关心关注领域信息的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公开针对性和含金量。三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新媒体发展。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务信息,提升信息搜索等智能化水平,全面提升我局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我局将持续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政务工作的安排部署,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公开工作,及时,全面的完成政府网站公开工作,以此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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