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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审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01-31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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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尔山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尔山市审计局联系(电话:0482-712582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今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了2条政务信息,分别是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干部作风优化年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2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我局全面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的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确保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审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保证诸暨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我局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态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审计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年初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全面负责。同时对信息公开的范围进行了明确,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审批机制,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五)监督保障机制

    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对网站的维护和更新,严格执行三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内容详实、准确,保障相关信息不涉密。指派专人对政务网站进行定期更新,严格按照政务公开信息要求发布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6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我局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但比起我局的最终目标和公众对我局的殷切期望,还有诸多不足与提升的空间。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足,无法有效开展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单调,多以文字类为主,不具有丰富性与趣味性。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将从以下几点进行完善。

    (二)改进情况

    一是对于工作人员展开多种形式的培训,开展座谈会与邀请专家进行培训,力保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保障公众日益增长的公开需求。二是丰富公开的形式,保证文字类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增加简化图形类、视频讲解类的公开形式,让公开的形式更加简明扼要,一眼明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阿尔山审计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2〕1号)要求,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政务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扎实有效的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完善政务公开相关信息,继续做好审计结果公开、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等政务信息的公开。优化信息公开内部审批程序,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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