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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司法局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1-30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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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尔山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尔山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尔山市司法局联系(电话:0482-712014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依法公开相关工作信息,并及时将业务工作等信息发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阿尔山市政府网公布司法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职责职能等信息。2022年在阿尔山市掌上12348(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及法律知识等内容471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全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管理机制,确保司法局信息专人管理、发布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有市司法局政务公开模块,及时在市人民政府网更新发布司法行政相关信息。

    本年度我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到投诉、举报,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了司法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现设在局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逐级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严格审核把关,杜绝错误敏 感信息上网。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发布的政务信息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相关股室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阿尔山司法局按照要求正常有序开展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工作中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信息公开质量、深度有待提高,内容还不够全面。

       (二)改进情况。司法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及新媒体及时公开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阿尔山市司法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28号)和《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2〕1号)要求,2022年阿尔山市司法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司法行政相关信息公开,畅通发布渠道。加强新媒体管理,严格审查信息发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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