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市医保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职工作的有关职责,熟练掌握与承担工作人物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各项工作技能。
二、窗口工作人员对于前来办事的群众要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对办事群众不了解办事程序的,要一次性明确告知其办事程序。
三、窗口工作人员对于办事人提交的有关材料,应当认真、全面地进行审查,对手续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及时办理;条件不符或手续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完善的材料,做到“一次准”。
四、窗口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事情,要当场解释有关政策以及不能办理的原因。如确有原因一次办结不了的,需向办事群众详细说明原因,并将下次办理时间确定并告知办事群众。
五、窗口工作人员凡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不好,被服务对象投诉的,经查证属实,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