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市乡村振兴局
政务诚信承诺书
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发挥政府诚信表率示范作用,坚持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阿尔山市乡村振兴局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严明政治纪律、严守职业规范、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行为操守,强化自律和信用意识,严格责任追究,营造风清气正、守信践诺的良好氛围,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表率。
二、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行使职能,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和依法监督。
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和方式,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制度规定,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绝不以权谋私,不接受服务对象的现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不以任何形式对服务对象进行索、拿、卡、要。
五、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里出台的稳经济系列政策措施,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六、严格按照合同履行约定,杜绝发生严重违约事项。
七、持续完善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涵盖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在标准化事项基础上,继续减时限、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
八、认真对待群众及企业投诉,及时核实投诉事项,对违反政务诚信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以上承诺,请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对象、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单位名称:阿尔山市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