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尔山市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方案》政策的解读
一、文件依据
按照兴安盟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户持续稳定增收的指导意见》(兴乡振组发〔2022〕28号)文件,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阿尔山市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任务目标
2023年在四镇范围内扶持588户农户通过发展特色种植、养殖、手工、休闲旅游、庭院生产生活服务等多种类型庭院经济促进增收,力争符合发展庭院经济条件的脱贫户(监测户)达到全覆盖(奖补人员不包括正式编制内的财政供养人员,如公务员、事业编、银行、学校等由国家、地方政府、国有企业等部门发放工资的编制内人员和退休人员)。
(二)扶持重点
重点扶持方向为小种植(果蔬、中草药、食用菌)、小养殖(牲畜类、禽类和必要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小手工、小商业、小电商、小作坊和其他符合政策法规的庭院经济类型。
(三)资金来源及奖补标准
资金来源为中央和自治区衔接资金,实施差异化奖补,脱贫户、监测户产业发展奖补累计不超过4000元/户,一般户产业发展奖补累计不超过3000元/户(本次奖补资金是在发展庭院经济并验收合格后进行发放)。
(四)实施程序
村级申报→镇级审核→市级审批→实施验收(每年8月31日前进行初验,由镇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进行复验)→市级审核抽验环节(抽验比例不低于20%)→一卡通发放到户。
本政策解读由乡村振兴局起草,咨询电话0482-7123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