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阿尔山旅游度假区安全机构组织架构》的通知
阿政办发〔2023〕26号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阿尔山旅游度假区安全机构组织架构》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职能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阿尔山旅游度假区安全机构组织架构
2023年4月25日
附件
阿尔山旅游度假区安全机构组织架构
为了增强阿尔山旅游度假区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提高度假区内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快速反映能力,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当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在市委、市政府应对突发事件总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下开展应对工作。负责统筹制定度假区应急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落实上级人民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度假区应急管理工作重大事项。度假区管委会可与相关辖区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共同做好跨区域、跨流域等关联性强的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旅游安全事故,做好旅游安全事故救护工作,结合旅游度假区工作的实际情形,制定本案。
一、应急处置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反映,联动处置”,把保障游客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度假区首要任务,层层落实,统一指挥、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对各类突发事件做到“早发觉、早报告、早处置”。
二、度假区专项指挥机构
根据突发事件防范应对需求,阿尔山旅游度假区设立若干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完善组织架构及其运行规则,承担相关类别突发事件防范应对指挥工作。度假区专项指挥机构总指挥由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承担突发事件防范处置职责的度假区内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组成,主要牵头部门承担综合工作,并做好与相关专项指挥机构的衔接。
三、度假区工作机构
度假区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类别突发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组织协调指导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资源保障、恢复与重建等工作。
四、现场指挥机构
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应对需要,设立由市委统一领导,度假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等组成的现场指挥机构,组织、指挥、协调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灾害监测、抢险救援、交通管制、医疗卫生、善后处置、信息发布及新闻宣传、群众生活、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专家支持、调查评估等工作组。
五、专家组
度假区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或者有关部门建立本级应急管理专家组,研究应急管理重大问题,提出全局性、前瞻性政策措施建议,开展突发事件防范工作。根据需要抽调有关专家,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调查评估等决策咨询服务工作。
六、组织领导
组 长:杨宝田 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赵晓光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 亮 阿尔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白 峰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梁文龙 温泉街党工委书记
王爱军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可心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赵晓光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艳萍 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胡 睿 市外事办主任
李 昆 市城管局局长
张永强 市交巡警大队大队长
陈 磊 市消防大队大队长
张 瑞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局长
七、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预案演练,确保预案启动时各部门、各单位能依照预定职位和预定程序进入角色并展动工作。
(二)宣传和培训
各部门、各单位要普遍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术。
(三)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奉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形或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组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