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阿政办发〔2023〕37 号
各镇街、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大数据发展,按照兴安盟大数据中心《关于加快归集数据资源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市政府决议,决定成立阿尔山市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王晓欢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孙百川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王 研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传丽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朱明红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刘亚平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孙素娟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张 平 市教育局局长
刘贵柱 市财政局局长
张斌旺 市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局长
马春水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曾庆祝 市民政局局长
杨绍健 市司法局局长
刘宏岩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晓晨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海军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付海军 盟生态环境局阿尔山市分局局长
王爱军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殿君 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胡 睿 市外事办公室主任
白 峰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李可心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谷立宾 市审计局局长
郭英奇 国家税务总局阿尔山市税务局局长
李宏伟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孙世强 市统计局局长
迟福顺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逄俊汉 市气象局局长
周丽新 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
金海军 市供销社主任
刘 亮 市大数据中心副主任
孙 健 市财政局副局长
吴雅静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方 凯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李 贺 市公安局政委
屈乐光 阿尔山火车站站长
利索军 移动阿尔山市分公司经理
冯跃强 电信阿尔山市分公司经理
杨海波 联通阿尔山市分公司经理
朱克岩 国网阿尔山市供电公司经理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大数据发展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导推进,以及全市大数据发展的政策制定、数据开放共享等顶层设计。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大数据中心,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推进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协调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开放共享,推进大数据应用,指导和协调全市大数据发展;制订大数据发展战略、规划、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分解下达各成员单位年度大数据发展目标任务,开展工作调度和督查。
三、其他事项
(一)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牵头抓好本系统、本领域大数据发展工作。
(二)今后,领导小组人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