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详细信息

关于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0-12 11:41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下载

关于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现将我市监督抽检发现食品相关产品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不合格基本情况

1、内蒙古圣彼得堡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样品名称:盘子消毒日期:2023712日;检验不合格项: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单项判定不合格;大肠菌群检测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机构: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样品名称:消毒日期:2023712日;检验不合格项: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单项判定不合格;大肠菌群检测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机构: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2、阿尔山市圣煜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样品名称:消毒日期:2023712日;检验不合格项:大肠菌群检测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机构: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样品名称:餐盘消毒日期:2023712日;检验不合格项: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机构: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3、之星度假酒店

样品名称:消毒日期:2023712日;检验不合格项:大肠菌群检测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机构: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上述三家餐饮经营企业餐饮具消毒效果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2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