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市政府外事办公室是阿尔山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一、阿尔山市政府外事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外事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自治区、盟市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决定;研究拟订全市外事工作制度及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对全市外事工作履行综合归口管理职能;负责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全市重要外事问题的请示、报告。
(三)监督检查全市贯彻执行外事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对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违反外事纪律的重大事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全市重大涉外事务。
(四)负责组织接待来访的重要外宾;指导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做好外宾来访接待工作和外事工作;办理全市党政领导的对外交往事宜。
(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向有关部门提供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资料和对外表态口径。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管理和邀请外国人来我市访问等有关事宜和外国、港澳新闻机构及记者来我市采访等事宜。
(六)研究处理有关边界界务管理及边境涉外事务。
(七)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盟委和市委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市委相关决策部署。
(八)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九)研究提出促进市场体系建设的措施办法,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
(十)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肉类等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依法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十一)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动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督促指导商贸服务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十三)执行国家、自治区、兴安盟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四)落实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协助自治区商务厅、兴安盟商务口岸局开展相关工作。协调指导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参与涉及阿尔山市的经贸谈判。
(十五)负责阿尔山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加强与俄罗斯、蒙古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执行国家、自治区、兴安盟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外派劳务、境外资源合作、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十六)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兴安盟外商投资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七)管理阿尔山市口岸工作。贯彻执行口岸工作法规政策。指导口岸开展工作。提出推动发展口岸经济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市口岸发展规划、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发展规划。负责电子口岸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协调口岸开放、建设、运行、关闭等工作。指导建设口岸基础设施、查验配套设施和指定口岸工作。组织推动口岸“大通关”建设,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协调口岸通关中各部门的工作关系。承办市口岸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指导全市口岸信息化、电子化和智慧口岸建设管理,负责全市口岸“单一窗口”建设和推广应用。指导口岸区域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牵头拟订口岸区域安全联合防控工作制度。负责口岸运行监控和动态评估,监测分析口岸数据,拟订全市口岸大数据应用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一带一路”建设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推进工作中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口岸合作事宜。组织实施口岸领域国际合作交流、联合检查相关事宜。推进全市口岸与国内其他口岸开展跨区域合作。牵头推进我市向北开放、创新与俄蒙合作机制的相关工作。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阿尔山市政府外事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外事股。负责全市与有关国家对外联络,贯彻执行国家对俄蒙国家的方针政策,接待来我市访问的重要外宾。
(三)口岸股。负责监测分析口岸数据。
(四)商务流通股。负责推动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社区商业发展,推动商品市场转型升级和零售批发行业创新转型。
三、阿尔山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下设三级事业单位:
一、阿尔山市口岸景区服务中心(阿尔山市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
阿尔山市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编制和领导职数
1、核定事业编制11名。核定股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
三、主要职责:
1.为所有出入阿尔山口岸的人员、车辆、货物办理审批、报关、报检、查验等出入境相关手续和证件提供服务。
2.对查检部门驻联检楼办公的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加强文明建设、推行社会服务承诺,积极探索加快提途通关,努力构建长效服务机制。
3.协调解决联检工作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保证人员、货物进出口通关快速、高效。
4.负责对口岸区实行全天候监管以及口岸区监控设施,线路、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
5.负责口岸区基础设施的物业管理工作,做好进驻人员的后勤保障等工作。
6.宣传《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实施办法》,保证界河自然风景区政令畅通,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7.负责界河景区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推动旅游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8.负责界河景区的治安秩序、工商管理、环境卫生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对界河景区的森林、草地加以恢复和保护,对景区内的建筑进行修缮和保护。
9.负责界河景区的运营、建设、管理、维护及游客收费的统计服务工作、并服务于景区内的一切经营活动。
10.负责景区护林防火工作、负责旅游车辆、导游等旅游服务设施的规范化服务工作;负责维护、保养景区现有的基础设施,合理、适度地对景区进行开发建设,不断提高景区旅游援待能力和服务质量。
11.承担阿尔山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12.开展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经济贸易界、经贸团体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络工作。
13.邀请和接待外国经济贸易界人士和代表团组来访、考察,组织全市经济贸易代表团出国访问、考察。
14.参加有关国际组织活动,负责与国外对口组织在华设立的机构进行联络。
15.负责全市赴国外参加或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洽谈会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监督工作。
16.安排和接待国外来我市举办的经济技术展览交流会。
17.办理经济贸易、海事仲裁和调解业务、签发出口商品、原产地证明书,办理涉外商贸文件的领事认证、涉外商事单据(证明)和暂准进口货物单证册(AIA)等业务、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
18.代理市内企业在国外或外国公司或个人在中国办理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提供有关咨询、争议解决等法律服务。
19.组织开展经贸信息工作,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经济技术和贸易方面的信息服务。
20.指导、协调会员企业依法经营,并负责会员的培训工作。
四、其他信息
(一) 阿尔山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地址:阿尔山市政府外事办公室
联系电话:0482-712239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政府外事办公室 书记 胡睿
(二)阿尔山市口岸景区服务中心(阿尔山市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办公地址:阿尔山市政府外事办公室
联系电话:0482-712239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 阿尔山市口岸景区服务中心(阿尔山市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 主任 陈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