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市2023年中央财政牧区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根据《阿尔山市2023年中央财政牧区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为让受众群体更清楚明了的弄懂该方案,现我单位针对该方案做出如下政策解读。
一、该预案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根据兴安盟农牧局、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 <中央财政牧区畜牧良种补贴基础母牛扩群提质和生猪良种补贴> 3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及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以梅花鹿为代表的林下特色养殖相关产业发展,经盟农牧业局同意,并征求镇街意见,经政府常委会研究后,制定本方案 中央财政牧区畜牧良种补贴基础母牛扩群提质和生猪良种补贴>
二、目标任务是什么?
通过项目实施,带动我市特色养殖积极性大幅提高,推进“千万”级土特产业工程,特色养殖规模千头以上,产值千万以上。实现养殖量翻三番,年度增长率80%以上。打造自治区最大的养殖基地,首创自治区第一个文旅融合“阿尔鹿”品牌。
三、适用范围有哪些?
在全市4个乡镇实施以梅花鹿为代表的(包括林麝)养殖补贴,支持养殖场户开展购买优良梅花鹿、林麝进行繁殖。
*本工作方案补贴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二大类:
四、主要内容都有什么?
采取“先增后补”的方式,实行看存栏定补助主体、新增梅花鹿、林麝数量定补助资金。新增梅花鹿、林麝原则上在本地饲养12个月以上。补贴需“见购买鹿麝、见购买手续、见购买人”,鹿、麝需“有耳标、有防疫证明”。补贴直接发放给养殖场户。
五、坚持什么样的工作原则?
(一)严格项目申报。符合补贴条件的养殖场户向乡镇递交书面申请,上报梅花鹿、林麝需求量。养殖场户对申报信息真实性负责。
(二)严格项目实施。乡镇采取现场核查等方式,对申报补贴的养殖场户鹿存栏、所购梅花鹿、林麝需求量进行核查。经养殖场户和核查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一场(户)一册、一畜一号登记造册。
(三)项目公示。乡镇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对享受补贴的养殖场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实施养殖者姓名、享受补贴畜种及数量、财政补贴标准及金额等,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六、关键词解释:
1.良种:梅花鹿、麝繁育稳定,特征明显,具有一定的遗传品性。
2.先增后补:先购入,经验收合格后给予补贴
解读单位:阿尔山市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0482-712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