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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4-01-09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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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阿尔山市乡村振兴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汇报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电子版可以从阿尔山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e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阿尔山市乡村振兴局联系(电话:0482-712336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阿尔山市乡村振兴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强化局内组织领导,明确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责任分工,有针对性的细化分解任务,按要求及时高效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不断加强乡村振兴部门工作动态、政策文件、实施情况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日常发布内容“先审后发”机制,进一步规范管理政务新媒体,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全年我局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4条,其中,包括通知公告类信息23条、乡村振兴工作动态类信息146条、政策文件类信息16条、部门预决算信息3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0条,信息公开制度、指南、年报类信息6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3条,转载动态信息34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阿尔山市乡村振兴局未收到各类有关本单位政府信息事务公开的申请书,也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实际,制定了《阿尔山市乡村振兴局信息公开指南》,认真做好阿尔山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中市乡村振兴局政务公开板块的信息发布与维护工作,确保本部门专栏链接可用,按规定公开信息内容,注重信息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由市政府办统一建设维护,我局按照公开内容实际和要求,及时做好各栏目内容的发布和更新。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提供在线办事服务,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坚持加强对平台的维护和管理,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公开平台建设确保平台的稳定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按照全市机关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相关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严格坚持分管领导抓总,执行“一事一审”保密审查规定,定时梳理政务公开内容数量与质量,坚决杜绝出现应公开而未公开、应保密而未保密情况,不断强化乡村振兴工作的群众基础,做到实时公开透明,处处为民考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较为简单、实效性不够强,发布信息内容全面性有待提高。

  2.偶有部门工作动态信息漏报情况,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内部的联动、数据共享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加强对重点领域和乡村振兴工作关键环节的信息公开。同时,加强对单位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应公开的信息能够及时公开。

  2.加强部门联动,注意各部门之间勤沟通、互交流,做到及时进行信息共享,不遗漏乡村振兴工作相关动态信息,全面高效的将相关信息公开发布到网站及公众号中。继续坚持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及条例的学习,做到人人心中有数,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承办市人大建议1件,市政协提案1件 ,均按有关规定作出答复,并及时在阿尔山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公布办理结果。

  (三)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按照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标对表严格落实。一是通过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乡村振兴工作动态信息。二是组织单位全体领导和职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刻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并坚持长期高效完成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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