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详细信息

阿尔山市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4-01-10 11:11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打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尔山市审计局政府信息 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尔山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e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尔山市审计局联系(电话:0482-712582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不断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对照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制度。按照有关要求,根据规定的时间、要求和格式,及时主动公开了审计信息、学习宣传、党建活动等信息情况,方便公众查询,自觉接受监督。2023年,在政务公开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30条,通过公众号发布信息28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今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了实施方案,对信息公开的范围进行了明确,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明确专人负责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及审核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和“三审三校”制度,所有公开信息均由分管领导审签后进行信息发布,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更新审计工作、政策法规等人民群众关心的内容,以及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情况、各项活动开展情况,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及时了解最新审计动态。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是在公开形式上,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相关政策。二是在醒目位置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三是在局机关二楼宣传栏及时公开单位职能、组织机构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

-

-

-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

 -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

 -

-

 -

 -

3.其他

 -

 -

 -

 -

 -

-

 -

(七)总计

-

 -

-

 -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圆满完成,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成效与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及公众期望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性需进一步增强,相关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切实提升公众对审计监督制度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阿尔山审计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度阿尔山市审计局未产生建议和提案办理。

  (三)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局多举措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履行审计职能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年工作计划,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完善了监督机制,强化了对内部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压缩了办事时限,简化流程,极大提升了办事效率,开通了“阿尔山市审计局”公众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通过公众号发布信息28条,将审计声音及时、准确、生动地传递给公众。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