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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1-10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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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尔山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以下简称《条例》),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本年报电子版通过阿尔山市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aes.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尔山市公安局联系(地址:阿尔山市公安局二楼,邮编137800,电话:0482-712201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阿尔山市公安局持续拓展政务公开内容,严格落实信息审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持续公开公安工作动态。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73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3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政府信息管理加大公开力度,阿尔山市公安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落实,全力提升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能力水平,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结合阿尔山市实际情况,完善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对政府网站信息建设进行定期维护和更新,切实加强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制定政务公开目录,确保信息发布准确详实;通过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对社会群众关切问题及时回应,发布阿尔山市公安动态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完善公开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绩效考评,有效调动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公开制度得到落实。

  2.充实公开内容,深化公开力度。继续简化办事环节,优化运行流程,确保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运行更加高效便捷。

  2023年全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到投诉、举报,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28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19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部门对信息发布内容审核能力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

  二是信息公开的进度比较缓慢,公开内容的完整性也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意识。转变思想观念,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切实增强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进度。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负责人的业务培训,使他们更加熟悉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策解读要求、信息编制等,切实提升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承办市人大建议2件,市政协提案2件 ,均按有关规定作出答复,并及时在阿尔山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公布办理结果。。

  (三)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2023年按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阿尔山市公安局结合部门实际,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定期完善对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内容,通过“平安阿尔山”微信公众号对全市公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每日宣传,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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