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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来源: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1-10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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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阿尔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编制而成。主要报告了2023年阿尔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尔山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e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尔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482-712236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阿尔山市卫健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和分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及时准确的对外发布信息;三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信息质量,进一步推动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更为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通过阿尔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务信息211条,其中在重点领域栏目发布疫情防控、措施及实施情况信息49条,发布医疗卫生、措施及实施情况和监督检查信息79条;在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栏目发布疾病防治、健康教育和健康扶贫信息45条;在部门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信息38条。公开内容包括工作动态、学习宣传、执法监督、办事指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传染病预防等各个方面。通过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各类信息246条。本年度收到和答复政府网站网民留言2条,答复率100%。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和管理,按照职责分工,办公室统筹协调、工作人员专人负责、分管领导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审核全委政务信息发布,有效保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严肃性、时效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对阿尔山市政府网站本部门负责栏目和本部门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更新速率,确保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及时有效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安排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科室工作职责和任务,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职责作用,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逐级审核发布;定期对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更新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各股室强化政务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按照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有力有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工作人员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欠缺一些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工作信息报送还需要更及时,信息公开速率还需要再提高。

  (二)改进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条例》《办法》以及相关制度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分管领导负责监督协调全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督促和指导各股室相关工作相关人员履行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公开卫生健康领域各类政务信息,提高信息公开速率和公开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保质保量、应公开尽公开;三是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做好人员更换衔接和培训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 本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我委承办市人大建议8件,市政协提案6件 ,均按有关规定作出答复,并及时在阿尔山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公布办理结果。

  (三)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委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一是有力有序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主动公开医疗卫生、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办事指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健康教育等各类政务信息,及时更新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日常监督指导,提高更新时效,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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