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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林海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林海街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4-01-09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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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林海街道办事处2023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发布。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e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尔山市林海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0482-712094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林海街道注重纵向渠道延伸,增加公开形式。结合我街道社区工作实际,将信息公开渠道向社区延伸,打破空间限制,结合街道便民服务大厅、社区便民服务站、小区宣传栏等线下媒介,就街道主要工作和便民服务信息等进行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23年,数据截至12月31日,林海街道通过政府网站平台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3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林海街道办事处”共发布632条。主要涉及林海街道各站、办、所业务信息以及低保、特困、两残、临时救助等补助公示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林海街道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主动公开管理,细化办理流程,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工作,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加强和改进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提高时效,答复申请时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为应对互联网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林海街道积极参与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一是以政府网站为政务公开的基本途径和方式,确保信息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二是加强运用新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林海街办事处”发布政府相关信息,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和管理,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林海街道成立“街道基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到相关科室相关责任人,做到分管领导亲自过问,负责人直接负责,逐级落实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同时,进一步明晰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加强街道各科室间日常交流、沟通协调,从而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发展不均衡,需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实现精细化、个性化、特色化的公开效果,努力向"标准规范"提升。

2.公开信息不够实用,在服务群众生活、方便群众办事上存在差距,政策解读的针对性、质量和效果有待加强。

3.政府公开信息工作人员数量少,有时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情况

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稳定的信息公开激励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通过下户走访调研,了解群众所想,及时调整公开信息类别,真正让百姓了解政府政策及工作信息。

3.增加政府公开信息工作人员,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统一管理信息收集、编写、公布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林海街道办事处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全年未产生建议和提案办理。

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单位按照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2023年共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会2次,外部宣传3次,加强群众对于政府各类信息公开平台的了解,同时加强各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公报、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等,主动及时公开养老、医疗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民生信息,依据标准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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